2016年全省社会救助工作暨培训会议在长沙召开
4月25日至27日,省民政厅在长沙召开2016年全省社会救助工作暨培训会议,回顾总结“十二五”期间全省社会救助事业发展成效,分析研判“十三五”时期面临的形势,部署2016年社会救助重点工作。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邓磊出席会议并讲话。
“十二五”期间,全省社会救助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工作机制逐步健全,社会救助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目前全省城乡低保分别保障127.3万人和318万人,基本实现应保尽保,月人均标准分别达到360元、204元,较“十一五”末提高了69.8%、116.6%,超过民政“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城乡低保标准年均增幅达到10%”的目标;农村五保供养对象48万人,集中供养年人均标准5856元、分散供养标准3000元,较“十一五”末分别提高了1.6倍和1.5倍;医疗救助水平不断提高,年均救助504万人次,重点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救助比例达到70%,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在县乡定点医院住院费用实现全免;临时救助年均救助51.2万户(人)次,2015年平均救助水平达到710元,较“十一五”末提高了50.7%,困难群众遭遇的突发、临时生活困难得到一定缓解,民生安全网日益坚实。
邓磊副厅长在讲话中指出,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厅党组正确领导下,“十二五”时期全省社会救助工作实现重大突破,精准救助和精细管理取得新进展,民生保障水平持续提高。“十三五”时期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2016年全省社会救助工作面临新课题,在做好常规工作的基础上,要落实最新的全省城乡低保指导标准,完成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精准识别工作,争取以省政府名义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统筹农村五保供养和城市“三无”人员救助制度,实现特困人员的精准认定。
邓磊副厅长要求,全省社会救助工作队伍要准确把握政策,做到认真学习、正确理解、从严把握,并注重各项政策的联系和融会贯通。要核准救助对象,特别是在数据的上报和汇总方面做到准确无误。要管好用好资金,在切实加强监督上下功夫,确保资金使用发挥最大效益。要加强作风和廉政建设,对待群众要耐心细致,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其他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要集中整治,严肃查处。
会上,省民政厅社会救助管理局、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有关同志就“城乡医疗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城乡低保”“社会保障兜底一批脱贫”“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临时救助与救急难”“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与管理”等工作进行了业务培训。长沙市、娄底市、醴陵市、新田县、衡阳县民政局负责人作了交流发言。
省民政厅社会救助管理局、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全体干部,各市州民政局分管领导、社会救助机构和核对机构负责人,各县市区民政局分管领导和社会救助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