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县妇联2015年信访情况分析
一、基本情况
桑植县妇联2015年半年共接待来访来电来信投诉41件。其中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类10件,占24.4%;婚姻家庭权益类9件,占22%(其中家庭纠纷类1件,离婚投诉类1件,其他1件。家庭暴力类6件,占婚姻家庭类67%。);其他12件,占29.3%。政治权益、文化教育权益、人身权益类下降为零上访。
二、处理情况
在全县接待受理的41件信访案件中,解答各类法律政策、提供咨询、心理疏导31件;与主管部门联系协调解决10件;提供法律援助1起;信访结案率达100%。三、反映的主要问题及分析
(一)从信访数量上看,2015年上访案件较去年有所下降,政治权益、文化教育权益、人身权益下降为零,说明妇联大力进行法律宣传取得明显效果,妇女群众已经开始习惯随时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从信访形式上看,来信、来电明显减少,来访者增加。利益诉求形式也发生了改变,由过去的利益受侵后的救助为主转变为利益入侵前的法律咨询及心理引导为主,大部分妇女正向利用正确途径依法反映利益诉求和寻找法律帮助的维权道路上前进,面对和应对及维护权益的能力提高了。
(三)从信访内容来看,信访人员年龄在26-50岁之间的居多,婚姻家庭类信访仍占首位。配偶有外遇成为家庭矛盾的主要因素。前几年,婚外情表现在低素质人群中,而从今年妇联系统信访情况来看,婚外情已经从素质低的人群向素质高的人群转移。反映家庭暴力问题6件;反映配偶有外遇、在外有重婚行为2件。这二类往住是相伴而生,多数是首先反映丈夫殴打妻子,究其原因多因丈夫有外遇,喜新厌旧而对妻子施加暴力。而且丈夫有外遇,必然导致夫妻感情不和,直至家庭破裂。
家庭暴力案件仍居高不下。从接待的来访来看,老人、妇女作为弱势群体,她们的人身权益常常受到侵害,身体被暴力伤害的有6件。引发家庭暴力的因素,一是婚外情。家庭成员中一方有外遇而引发家庭暴力。二是因家庭成员收入减少,经济困难而引发家庭暴力。此外,夫妻性格不合、家庭琐事等原因引发家庭暴力。 离婚案件财产纠纷占财产权益来访较多。来访者对夫妻共同财产不知晓,离婚诉讼中拿不出有力的证据支持自己分割财产的要求,根据个案与来访者探讨,妇联今后要为她们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
子女抚养问题较突出。随着离婚家庭的增多,受到伤害最大的是子女,虽然关于子女抚养的信访数占信访总量的很少,但也从中看出在夫妻离婚大战中,受伤害的是子女,谁该承担孩子的抚养、教育,已成为社会的一个突出矛盾。有的父母为了自己的利益,不顾孩子的伤害,不愿承担孩子抚养费。在离婚过程中孩子的心理承受力是最低的,有的孩子自暴自弃,有的学习明显下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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