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醴陵市委原副书记林伯芝等3干部被开除公职
湖南新闻网消息 据湖南日报报道,株洲市纪委12月27日透露,株洲市纪委近日立案审查并报株洲市委批准,给予醴陵市委原副书记林 伯芝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给予株洲市工商局副调研员张明建开除党籍处分。株洲市监察局决定并报株洲市政府批准,给予张明建、株洲市人民医院副院长杨猛 开除公职处分。
经查,林伯芝严重违反廉洁纪律,伙同他人,利用其担任醴陵市委副书记兼岳汝高速醴陵城区连接线项目指挥部指挥长的职务便利,通过虚增土石方工程量,贪污国家征地拆迁补偿款,涉嫌犯罪;利用职务便利,为某医药公司经理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犯罪。
林 伯芝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本应廉洁从政,遵纪守法,却理想信念丧失,以权谋私,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 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给予林伯芝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林伯芝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经查,张明建严重违反廉洁纪律,伙同他人,通过虚增土石方工程量的方式,贪污国家征地拆迁补偿款,涉嫌犯罪。
张明建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本应廉洁从政,遵纪守法,却伙同他人,贪污公共财物,情节严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给予张明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张明建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经查,杨猛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在任株洲市人民医院心内科主任、副主任医师、副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医疗耗材和药品供应商谋取利益,并收受好处费,涉嫌犯罪。
杨猛身为领导干部、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本应廉洁从业,却以权谋私,情节严重。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决定给予杨猛开除公职处分。对杨猛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