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败露杀死情人 常德男子潜逃17年终落网

13.03.2015  12:06

■常德晚报通讯员 吴林芳 刘琇文

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虚假身份

1月26日11时许,广东省惠州市新圩镇高速路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车与一摩托车相撞。造成自称为现年42岁、益阳市南县荷花嘴乡人的摩托车司机刘某春左脚粉碎性骨折,急需手术。过路的好心人为刘某春及时拨打了110报警电话。惠州市高速交警迅速到达了现场处理事故,并将刘某春送往当地医院进行救治。经调查,这起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小车车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刘某春只需在安心养伤的同时配合交警处理事故就可以了。

然而,交警在处理事故过程中发现,受害人所用名为“刘某春”的一代身份证图像与其本人存在较大差异。谨慎起见,交警又调取了“刘某春”的二代身份证进行核实,竟然发现这并非本人证件。受害人为什么要用假身份?他的真实身份又是什么呢?对此,负责处理这起事故的惠州交警再次来到医院对受害人“刘某春”进行了问询。见身份被质疑,躺在病床上的“刘某春”显得十分慌张,最后干脆一言不发,任由民警怎么询问劝解,也拒不说出自己的真实身份。如此反常的行为让交警大为不解。联想到“刘某春”急需医药费治疗脚伤却又无力支付的情况,交警称只有查实他的身份,责任方的经济赔偿才能全部到位,免得耽误脚伤治疗,造成其终身残疾。闻言,“刘某春”仍将信将疑,拖延到3月7日时才道出自己的真实姓名为涂某,今年50岁,常德临澧县新安镇兰田村人。得知真实身份信息后,惠州事故处理交警立即将情况与临澧警方进行电话查实。出人意料的是,涂某竟是一名网上通缉在逃17年的故意伤害致死案犯罪嫌疑人。

17年前一场致命的婚外情

惠州警方核实信息后,迅速控制涂某并与临澧警方取得联系。3月11日,驱车赶到惠州的临澧县公安局民警将涂某押解回临澧县公安局进行审查。经审查,涂某如实交代了17年前故意伤害并致杨某娥(女,时年35岁,临澧县新安镇兰田村人)死亡的犯罪事实。

1998年6月23日上午,涂某在家人出门后来到同村同组居民杨某娥家。出门前,涂某携带一把水果刀,想跟杨某娥算一笔“”。杨某娥丈夫在外跑业务,经常不在家,两个女儿当天也出门读书去了。平时,涂某和杨某娥常在一起打麻将,一来二去便发展为不正当男女关系。两人的地下情,不知怎么就人人皆知了。在确认杨某娥家中仅其一人的当天,涂某来到杨某娥家,质问是否是她泄露了两人的不正当关系?杨某娥承认自己和邻居聊天时无意说漏了嘴。两人由此发生了激烈争吵,被愤怒冲昏头脑的涂某抽出身上的水果刀捅向杨某娥颈部。顿时,杨某娥鲜血直流,倒地不起。杨某娥捂住颈部伤口苦苦哀求涂某不要杀她,并希望涂某大发慈悲,将自己送医救治。却不料,涂某一把将杨某娥从客厅地上拉到了其女儿的房间之后,便转身离去。想到自己伤了人要马上逃跑,涂某又返身折回来,扯走了杨某娥身上佩戴的金项链和耳环,并到其他房间翻箱倒柜,伪造了一起入室抢劫杀人的现场。随后,涂某将带血的水果刀扔在了兰田村村部旁边的空地里,将带血的衣物换下装袋扔进澧水河,便开始了逃亡之路。

隐姓埋名17年仍难逃法网

1998年6月23日下午5时许,杨某娥年仅13岁的大女儿放学回家。打开家门后,大女儿看见自己前一晚放置在客厅的学习用具上有血迹,又慌又怕,在家中大喊妈妈却无人应答。来到自己房间却看到了惊心一幕——妈妈浑身是血侧卧在地,双手交叉在胸口部位,双腿蜷缩,地上也到处是凌乱的血鞋印。大女儿恐慌至极,来到妈妈跟前声声呼喊,回应她的只有阴冷的空气。随后,大女儿跑出家门向邻居家求救。下午6时许,村里人发现杨某娥死亡,并向当地派出所报案。新安派出所刑侦中队民警接警后,迅速派民警保护现场,并上报县局主管刑侦副局长黄金荣。随后,时任县公安局局长赵传进、副局长黄金荣带领刑侦大队侦查员、法医、技术员赶往现场。经勘查,技术人员在犯罪现场获取犯罪嫌疑人血指印一枚。经比对,技术员发现此枚血指印与涂某指纹相吻合。涂某作案嫌疑蹿升。而外围侦查员通过广泛走访调查发现,涂某与死者杨某娥之间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涂某此前曾扬言要找杨某娥麻烦。而案发后,涂某也销声匿迹。有村民反映,案发当日曾见到涂某从杨某娥家中走出且行迹鬼祟。对此,该局立即在各重要交通运输点设卡,对涂某展开搜捕通缉。同时,做好涂某家属及亲人的思想工作,如遇涂某望劝其投案自首。遗憾的是,涂某在案发后就直接坐车到达石门县,并沿铁路线步行到了慈利县,在当地变卖劫得的金饰后逃往了广州,脱离了阻截网。逃亡的17年中,涂某曾两次易名。2008年,涂某在深圳捡到刘某春遗失的身份证,见其图像与自己有几分相似,便用“刘某春”的身份工作生活至今。

17年来,历次严打整治斗争、“清网行动”中,涂某都被临澧警方列为“一号逃犯”进行追捕。据不完全统计,为追回涂某,临澧警方先后派出追捕小组近30次,办案民警足迹遍布全国13省市。法网恢恢、疏而不漏,17年的逃亡之路终被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