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检察:余湘文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 带头践行员额制
10月17日,贺某甲故意杀人案在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公开开庭审理。常德市检察院检察长余湘文和员额检察官魏峥嵘出庭支持公诉。这是常德市人民检察院顺应司法体制改革,落实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以来,检察长首次出庭支持公诉。
庭审现场
旁听席
本案中,被告人贺某甲与被害人贺某乙的妻子因发生婚外情,因贺某乙要求妻子与贺某甲分手,遂贺某甲对贺某乙怀恨在心。2017年1月,被告人开车将被害人撞死,事后,被告人辩解是交通肇事。此案移送常德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检察长余湘文以普通员额检察官的身份与公诉一科承办人仔细审查案卷资料,组织指导检察辅助人员制作审查报告,经过缜密地证据分析,制定了详细的出庭预案等法律文书。2017年9月5日,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就该案以故意杀人罪向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常德市中级法院廖具之担任审判长
常德市检察院检察长余湘文出庭支持公诉,宣读起诉书
检察官魏峥嵘讯问被告人
辩护人
为保证出庭公诉的质量和效果,在庭审前余湘文检察长认真审阅了案卷,仔细核实了关键性证据。庭审中,余湘文检察长宣读了起诉书,员额检察官魏峥嵘围绕事实和证据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就本案的犯罪事实分组出示了相关证据,整个庭审过程规范严谨,庭审实质化效果充分体现,既有力地指控了犯罪,又教育了广大旁听公民,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今年以来,常德市检察院根据检察官权力清单,将检察长、副检察长等院领导分别编入不同办案部门,检察长带头办案是常德市检察院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助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一种工作新常态,对于贯彻落实司法改革的总体要求,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也起到了积极有效地推动作用。
责编: 陈琪煜(实习) 审核: 江世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