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进入最后阶段

01.08.2017  03:27

2017年7月27日—28日,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技术组来到常德市与各区县市就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进行了全方位对接,常德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已进入最后阶段。

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从2016年开始启动,由省技术组统一形成建议方案,先后三次与各区县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了对接,但因国家政策调整,未最终定稿。今年6月,省政府再次启动红线划定工作,不再划分为一类管控区和二类管控区,实行一条红线管理,并将经过国务院审批后由省政府发布执行。

我市的生态保护红线主要包括四个部分:一是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主要包括:水源涵养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水土保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二是生态敏感区生态保护红线。主要包括:水土流失敏感区生态保护红线、石漠化敏感区生态保护红线。三是省级以上禁止开发区生态保护红线。主要包括:国家公园、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省级以上森林公园的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一级景区)、省级以上地质公园的地质遗迹保护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的核心区和缓冲区、省级以上湿地公园的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饮用水源地的一级保护区、省级以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等。四是其他特定区域生态保护红线。主要包括:极小种群物种分布的栖息地、国家一级公益林、重要湿地、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野生植物集中分布地、自然岸线等。

目前,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初步方案已经形成,划入红线总面积为3007.79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18181.47平方公里)的16.54%。现正在征求各区县市政府意见,处理好已纳入规划的各类建设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的矛盾,最终将于8月底前经市政府审定后报省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