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建立补充工伤保险制度

26.09.2016  12:35

  最近常德市中房建筑公司经办人小郑逢人便说:“现在的政策真是越来越好了,前几年针对我们建筑工地启动了按项目工程中标价参加工伤保险,现在又有了补充工伤保险,工伤医药费报销比例达到98%以上,还负责支付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及护理费,大大减轻了企业的用工风险。” 

  为进一步提高常德市工伤职工的保障水平,常德于2015年10月1日正式启动补充工伤保险试点工作。补充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在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参加工伤保险的基础上,另行参加的补充性工伤保险。原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未支付的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部分住院医疗费用,都将由商业保险公司按相关规定予以支付,极大地保障了工伤职工待遇的落实。 

  补充工伤保险制度的建立,进一步完善了工伤保险体系,有效分散了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切实减轻了用人单位的经济负担,大幅提高了重型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 

  (常德市人社局    高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