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半个月交通违法两千起 一半是机动车违停

17.05.2016  10:54

  5月16日,常德市交警支队外对通报, 5月1日至5月13日,常德市城区共查处交通违法1969起,其中,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516起,机动车涉牌涉证202起、酒驾33起,货车超载35起,割厢板5起,其它违法161起,机动车违停1017起。

  为进一步优化市城区交通秩序,在5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常德市城区交警针对摩托车、电动车采取“禁一、规二、限三、控四”管理措施。“禁一”是禁止电动独轮车在城市道路上行驶;规二就是规范两轮电动车、两轮摩托车在最右侧机动车道内行驶,灯控路口进入导向车道行驶,不得在城市快速路和限行道路行驶,不得有非法改装、加装遮阳伞、违法载人以及未戴头盔等违法行为;“限三”是在7时至19时内,限制三轮电动车、三轮摩托车在常德大道(不含)、桃花源路(不含)、沅安路、双拥路围合的区域道路内通行;控四就是控制未达到电动汽车标准、未注册登记的四轮电动车在城市道路上通行。

  同时,执勤交警还对机动车违反人行道停放规定,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内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非紧急情况时在城市快速路应急车道停车的以及其它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