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全能神”邪教案一审6人获刑

14.05.2015  10:54

  本报5月13日讯 今日上午,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湖南首起“全能神”邪教组织案。被告人唐某、陈某、段某、何某、祝某、高某等6名邪教成员因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判处4年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6名被告均当庭表示认罪,不上诉。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唐某参加“全能神”邪教后负责常北小区邪教人员发展、邪教活动的组织、资金的发放、任务下达等工作;被告人陈某负责管理财物、传播福音及视频制作等工作。同时,被告人何某、高某及祝某等人在常德市武陵区贾家湖社区视频制作点有针对地从网上查找电视剧中警察殴打、虐待囚犯的片段,并将这些片段剪辑、拼接,制成“全能神”邪教视频,抹黑警察形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唐某等6人无视国家法律,利用互联网制作、传播邪教组织信息,其行为构成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