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一清洁工欲爆液化气库泄愤 被判3年6个月

22.03.2016  09:39

  原标题: 常德一清洁工欲爆液化气库泄愤 被判3年6个月

  尚一网讯(通讯员 李智勇)家庭生活不顺及不满工作安排,竟企图引爆工厂液化气库,以泄私愤。近日,桃源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周某犯爆炸罪一案,经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的原判。

  周某原是桃源县某工厂清洁工,因工厂领导对其工作能力不满意,准备将其调岗或辞退,遂怀恨在心,伺机报复。去年3月12日6时许,周某在多次询问同事、得知液化气库最容易发生爆炸后,携带事先准备好的蜡烛、打火机等物品,趁无人之机窜至该厂液化气库旁,用树枝将点燃的蜡烛利用通风道口递进液化气库,放在液化气钢瓶阀门处,企图引爆液化气库。待蜡烛燃完,周某见爆炸未果后逃离现场。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以报复为目的,企图引爆液化气库,其行为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已构成爆炸罪。鉴于被告人周某有自首情节,在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遂依法以爆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