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仲裁员统一服装上岗

19.08.2016  13:01

  为提高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转变工作作风,展现仲裁精神风貌,根据人社部[2012]13号和湘人社发[2012]64号文件精神,常宁市仲裁院工作人员于7月1日后统一着仲裁服、佩戴仲裁庭徽上岗。要求所有仲裁员参加案件审理、调查取证、仲裁文书送达等办案业务,必须穿着仲裁服,并注意保持服装整洁,仪态端庄。       该市的仲裁服制订标准高,质量好,春夏秋冬四季都配有服装,大大激发了全院工作人员的干事创业热情,提升了仲裁员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职业荣誉感。 

(常宁市人社局  雷江鹏  张小明  尹 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