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17.06.2016  09:05

  老了,谁来养?病了,谁来照顾?闲了,时间怎么打发?这是摆在每一个家庭面前的难题。6月初,常宁市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逐步健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设施齐备、功能完善、规模适度、布局合理、覆盖城乡的适度普惠型养老服务体系,建立“9064”(90%的老人依靠居家养老,6%的老人依托社区养老,4%的老人依赖机构养老)养老格局,全面实现养老服务整体布局科学化、运作机制市场化、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服务方式多样化、服务队伍专业化、监督管理规范化。

  据了解,常宁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14.3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总数的16.82%。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及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的加剧,失能、半失能、独居和空巢老年人的数量将持续增长,照料和护理问题日益突出。老年群体在日常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心理支持、康复护理、紧急救助、临终关怀等方面的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增长,进一步加剧了养老问题的紧迫性、严峻性和复杂性。常宁市适时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意见》从常宁市情出发,制定了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落实措施和扶持政策,致力于建立完善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整体推进养老事业发展的工作格局。(何辉 吴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