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常委刘大放到省社宣讲《准则》《条例》
4月28日下午,在省社党组中心组(扩大)2016年第三次集中学习活动中,省社党组和纪检组特邀省纪委常委刘大放就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辅导报告。省社全体在家领导、直属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纪检监察负责人、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共100余人参加报告会。省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曾震亚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刘大放指出,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为8700多万共产党员、420万党的基层组织制定了思想、行为准则。他以《准则》和《条例》的修订背景、意义为切入点,从四个方面对《准则》和《条例》进行了解读。一是详细阐述了《准则》和《条例》出台的背景,两部党内法规修订的必要性、重要性和修订工作的原则。二是结合《准则》的主要内容,阐明了《准则》中“四个必须”的原则要求、对全体党员“四个坚持”的基本要求和对党员领导干部“四个自觉”的更高要求。以“新旧”《条例》对比的方式,结合生动的案例,重点讲解了如何把握《条例》的总则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重点问题。三是解读了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鲜明的时代特征,即“一柔一刚”、“一正一反”、“一上一下”,是同时发力、同向发力、同步发力。四是提出了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五个要求。
曾震亚在主持时介绍,刘大放常委长期从事反腐倡廉理论研究,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是专家型、学者型领导。在《人民日报》、《瞭望》、人民网等媒体发表理论研究文章40多篇,他所撰写的《法治湖南进程中的制度腐败》被中国社科院以蓝皮书形式向36个国家发行。他作的辅导报告既全面系统又重点突出,既有鲜明的理论指导性又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对供销合作社认真学习贯彻好两部党内法规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曾震亚对省社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以本次集中学习活动为契机掀起学习《准则》和《条例》的新一轮热潮。省社直属各单位、机关各支部要统筹安排,实现学习全覆盖。二是省社直属单位和机关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做到边学边用、学用结合,切实推动两部党内法规的贯彻执行落到实处。三是将学习《准则》和《条例》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结合起来。既要抓好经济建设,也要抓好党的建设。要创新工作,凝聚正能量,确保实现综合改革各项目标任务。
集中学习活动中,全体参会人员还认真观看了警示教育片《不可触碰的底线――衡阳破坏选举案警示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