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6.11.2014  22:25

(2014年11月26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2月3日在长沙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查湖南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湖南省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湖南省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湖南省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湖南省2015年省级预算;听取和审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其他。

(责任编辑:刘舒尹)

 

常德审计:推动市属国有企业“瘦身健体”规范运行
     下发15张审计调查表,全面摸清国有企业家底;报送的23篇审计要情和专报全部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促进市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出台制度18项,促进企业完善政策制度33项;揭示大量违纪违法问题,挽回经济损失2.审计厅
宁远县:三向发力抓整改 联农带农促增收
     永州市宁远县以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审计厅
“大数据赋能”破解审计难题
     常德市审计局以“科技强审”为抓手,审计厅
谢军到湘潭大学审计现场调研指导工作
     为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主题教育的部署,审计厅
李绍辉深入芷江县审计局开展调查研究
     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开展主题教育和调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