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通报4起“四风”问题典型案例

11.11.2016  23:08

  红网长沙11月11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彭双林)据三湘风纪网消息,日前,衡阳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4起“四风”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衡阳市财政局综合规划科科长王秋林、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主任科员周三喜组织和参加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问题。 周三喜在任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主任期间,组织市财政局会计科、注协、干教中心干部职工及部分家属等18人到三清山、黄山等地旅游,并将旅游费用在注册会计师协会账上报销;2013年底、2014年底、2015年底,每年以拜年的名义给省注协相关领导共计10人送礼金21000元,三年共计63000元,后通过虚列费用开支,套取资金予以冲抵。王秋林在任会计科科长期间,组织市财政局会计科、注协、干教中心干部职工及部分家属等18人去云南腾冲县旅游,并将旅游费用在市会计学会及注册会计师协会报销。违规开支的旅游费用已全部退缴。周三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秋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耒阳市国土资源局原党组成员、工会主席杨军收受红包礼金的问题。 2010年初至2012年底,杨军利用分管建设用地股的职务便利,在负责审核、协调办理耒阳市夏兴大道、西湖南路、水拾路、和谐花苑等项目建设用地审核报批手续过程中,收受项目老板及委托人廖某、刘某等5人所送的现金人民币共计2.8万元。杨军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和免职处理,违纪款已上缴财政。

   3.衡山县委组织部部务会成员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6年1月份,衡山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吴湘玲(分管财务)根据时任部长姚宇旺的安排,给衡山县委组织部部务会成员每人报销4000元费用。截至2016年6月份,衡山县委组织部部务会成员姚宇旺、周定德(常务副部长)、吴湘玲等9人分别使用不同发票在衡山县委组织部财务室共报销3.5万元。吴湘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姚宇旺、周定德因为其他违纪问题已经另案处理,违纪款已上缴财政。

   4.耒阳市公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雷仕林参赌涉赌等问题。 雷仕林于2014年春节假期与他人在自己家中打字牌赌博,2014年清明节假期与他人在耒阳市“天一阁”茶楼打字牌赌博。雷仕林受到党内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