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超前部署 提前完成主要支流治理全部前期工作
日前,常德市按照省水利厅、省发改委工作部署和《关于转发湖南省湘江、沅江、澧水、溆水和渫水重要河段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的通知》(湘发改农[2015]647号)要求,提前完成了主要支流治理规划内全部项目的可研、初设等工作任务,储备项目投资达10.3亿元,为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和项目建设实施打好了良好基础。常德市的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行动迅速。常德市将“四水治理”工作作为提高防洪减灾能力,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重要举措,及时传达上级文件通知,迅速落实省厅工作部署,建立了发改、水利部门协作、分管领导牵头、相关科(股)室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落实责任,联动有力。全市根据“四水治理”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层层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市、县水利部门加强上下协调,积极与市县发改部门保持衔接。各项目县委托具备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依据湘发改农[2015]647号文件和《湖南省沅水(澧水、渫水)重要河段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将省设计院编制的总可研文本,以区县市为单位分解成各自独立的、可操作的单行可研文本,市发改委及时批复。
三、加强调度,同步推进。在市水利局的统一调度下,全市各项目区县市在编制和审查单行可研的同时,同步推进了项目初步设计工作。为保证初设质量和初设进度,市水利局多次通过会议、电话、下县指导等方式,协调督导初步设计进度质量。至2016年元月中旬,全市已全部完成“四水治理”的初步设计的编制审查、批复工作。
四、严格审查,确保质量。一是在可研编制及初设中,编制、设计单位加强技术力量,组织强有力的设计班子,重视技术要点,加强技术管理,加班加点保障了工作进度;二是加强工作衔接。业主单位加强与省水电设计院的衔接,组织专业人员配合和协调工作。三是实施跟踪服务。市发改和水利主管部门加强编制和设计工作的服务指导,保证设计工作的科学合理和投资节省。市水利局项目主管科室带领设计人员到各项目现场实地踏勘,重新实地测量,及时修正完善文本。全市坚持对初步设计完成一处,审查一处,批复一处,保证了项目前期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