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民网购泡面已过期 京东赔偿1100元

23.07.2016  10:41

 原标题:  网购泡面已过期,平台赔偿1100元

  本报7月22日讯“我在京东上网购了几盒泡面,不料吃完一盒后忽然身体出现了不适,仔细一看,赫然发现买回来的泡面已经过期。”近日,长沙的李先生向三湘都市报投诉,要求京东和发货的厂家给个说法。对此,厂家承认很可能是员工操作失误导致。经过协商,京东商城愿意赔偿李先生1100元。

  网购的重庆小面已过期

  7月14日,家住长沙市岳麓区的李先生在京东商城网购了4盒名为“阿宽重庆小面”的泡面,总价为38.8元。两天后,购买的泡面送到了李先生手中。当天晚上,李先生吃了其中一盒,不料吃完后肚子很不舒服。

  “拿起吃过的泡面盒子一看,生产日期为2016年4月5日,保质期为3个月。”李先生说,这意味着,下单当天泡面就已经过期了,送到他手中时,已经过期11天了。

  商家承认或是操作失误

  李先生购买的“阿宽重庆小面”为盈棚食品京东店所售,7月22日,记者联系上了成都盈棚食品有限公司。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接到顾客的投诉后,他们立马启动了调查程序,但商品的溯源系统不完善,无法追查具体的销售环节。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很可能是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导致,没有对产品的保质期进行检查,愿意对顾客进行赔偿。

  京东商城的客服则表示,如果确实是商家的责任,平台会按规定对商家给予处罚。

  22日下午,李先生告诉记者,京东商城与其协商后,愿意赔偿1100元,赔偿到款后他会通过媒体捐给贫困学子。  ■记者 潘显璇 实习生 何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