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民政局着力加强民政法治建设

14.08.2015  12:27

  近日,益阳市民政局下发《关于切实加快民政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全市民政系统要按照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省民政厅和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围绕“保障民生、发展民主、服务社会”的民政工作理念,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加强民政依法行政,全面提高我市民政系统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为全面建成法治益阳提供有力的保障和支持。《意见》明确,要按照省民政厅关于法治民政建设工作的要求,立足全市民政事业改革发展全局,以普法教育为手段,以依法行政为中心,以执法为民为目标,在全市民政系统大力开展法治民政建设,使民政法规政策的宣传和普及进一步扩大,民政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民政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民政行政管理体制、行政决策制度和行政监督制度进一步完善,民政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更好地发挥法治在推动益阳民政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意见》要求,一是要增强法治理念,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要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民政工作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要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努力构建民政法治宣传传播体系,全面营造民政法治文化氛围。二是要完善运行机制,健全法治实施体系。要加快民政科学立法和政策创制步伐,建立完备的民政法规政策体系。要加强民政执法工作,按照严格执法的要求,强化主动执法意识,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做到民政执法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健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保证民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要规范行政决策,强化责任追究机制。要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民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要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确保决策出台后能够平稳顺利实施。要加强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倒查责任。四是要加强执法监督,健全法治监督体系。要加强执法监督检查,通过专项执法检查和全面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中存在的偏差和错误,确保民政工作依法依规进行。要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设定事项不得超出民政部门的职权范围。要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严格执法,及时、准确公开民政政务信息。五是要加强民政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注重行政争议化解。要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维护民政权威,保障民政工作的合法权益。要积极预防化解行政争议,同时逐步建立民政法律顾问制度。《意见》强调,要提高思想政治认识,把全面深化民政事业改革和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统一部署,全面加快民政法制建设。要加强民政法治工作领导,把民政法制建设纳入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要加强民政法制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为加快民政法制建设提供智力保障。要强化督查考核评估,确保民政法治建设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胡松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