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检察院:将公平公正处理黄自生一案
06.06.2016 21:15
本文来源: 湖南红网
当地小有名气的老板唐小龙在国庆村上承包了一块土地建设种养专业合作社发展观光农业,主要种植各类蔬菜、水果。2015年1月5日,唐小龙的施工队到村上施工时与村民李世军一家发生冲突,村民便向酃湖乡派出所报警,称“李世军夫妇在自家田地上遭人殴打”。
该派出所民警到达事发现场后,为了协调事件解决便要村支书黄自生来现场了解情况。由于现场较为复杂,当事双方与村支书黄自生约定1月7日赴村部办公室协调解决。
“我本以为唐小龙是来调解的,谁知道他带了一帮人手持铁棍等凶器,一进村部办公室就开始打我,对我拳打脚踢,办公室设施也被其捣毁。”村支书黄自生说,村委其他工作人员劝阻不止后选择报警。
衡阳市公安局珠晖分局刑警大队现场将唐小龙一行中的3人带走,并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其拘留。经有关部门司法鉴定,黄自生左手第4远端指骨粉碎性骨折,其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我绝对没有带凶器去办公室,更没有打黄自生,我们当时只是发生了一些争吵和肢体碰触。”唐小龙在电话中告诉时刻新闻记者。唐小龙还表示,他之所以与村民李世军发生冲突是因为李世军等人故意阻扰正常施工。“我也在冲突中受伤了,而黄自生对这场冲突早有准备。”唐小龙补充说。
此案侦查终结后,2015年8月,衡阳市公安局珠晖分局将涉案人员以涉嫌故意伤罪移送至珠晖区人民检察院。然而,珠晖区检察院认为“衡阳市公安局珠晖分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遂作出不予起诉决定。
目前,当事人村支书黄自生已向衡阳市检察院提出申诉。衡阳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控申部门已受理此案,市检察院高度重视,将客观、公平、公正地处理案件,并在作出相关决定之前,促成双方和解、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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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6.2016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