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向13市州下放47项省级管理权限
潇湘晨报11月30日讯 在向长沙市单独放权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放权范围,向其他市州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今年11月底前彻底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今年7月份出台的《湖南省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中提出的这两大任务已经顺利完成。
近日,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向13个市州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这两份本年度推进简政放权的阶段性成果文件。
放权 公办幼儿园教育收费审批权限下放
今后,公办幼儿园教育收费审批、生猪定点屠宰服务收费标准审批、5A以下景区门票价格审批、国家3A级及以下等级旅游景区的等级评定、民办非学历教育高等学校审批等47项审批项目,均可直接在市州层面申请批复。
“为进一步简政放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经省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向长沙市以外的13个市州下放47项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近日发布的《关于向13个市州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开宗明义。
通过梳理可以看到,这47项下放到市州的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中,有28项为委托下放,19项为直接下放。
其中,不少重大事项的审批下放到了市州,仍需报省里备案。如,权限内重大和限制类企业投资项目核准(1。铁矿、有色矿山开发项目的核准;2。稀土深加工项目的核准)由省发改委下放到市州发改部门,但仍须报省备案;民办非学历教育高等学校审批也要报省教育厅备案。
记者注意到:这些下放的权限中有不少关切公共利益的事项,为防止损害公共利益的事情发生,《通知》也作出了相应的限制说明。如,直接下放到市州的移植古树名木(城市除外)审批事项,特别注明了古树名木中涉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不下放;移植二级古树由市人民政府审批,移植三级古树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批。
《通知》要求,省直有关单位和市州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积极对接,尽快落实放权事项。省直有关单位要针对下放权限下发授权委托书,并加强对市州对口部门工作的督促指导。各市州有关工作部门要研究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和管理制度,建立有效的权限承接机制。有关监督部门要对放权工作的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确保下放的权限落实到位。
取消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类别
今年7月份公布的《湖南省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要求,对湖南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分类处理,除经论证确需调整为内部审批或依法转为行政许可的,其他一律取消,今年11月底前彻底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这一审批类别。目前,该项工作已经完成。
取消1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将1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近日发布的《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
根据《决定》,举办全省性中小学生各类竞赛的审批、一级裁判员技术等级审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产品)认定等13项原来被定义为“非行政许可审批”的审批将彻底取消。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审批,省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和设立审批等10项审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的事项。
《决定》要求,各市州、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落实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审批,同时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管理真空。
同时,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的事项,不得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实施审批;审批部门要严格规范审批行为,明确政府内部审批的权限、范围、条件、程序、时限等,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