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完成第一批不动产纸质档案移交

26.12.2016  17:35

  12月16日,郴州市国土资源局分别与市房产局、北湖区林业局、苏仙区林业局签署了不动产档案移交协议,明确了市本级房产、林业的交易与登记纸质档案资料完整移交给市不动产登记机构,12月20日已正式移交第一批纸质档案,林业档案将在12月30日前全部移交完毕。房产档案分批移交,2017年2月全部完成移交工作。

  这是郴州市在今年6月初实现不动产登记电子档案完整移交后,资料移交工作取得的又一重大进展。这也标志着郴州市成为全省首个不动产电子、纸质档案完整移交的市州,开启全省不动产档案完整移交新篇章。

  各类不动产历史登记档案和数据资料是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基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不动产档案移交工作。12月13日,在全市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上,面对不动产档案移交的不同意见,市深改组果断决策,作出了不动产档案完整移交的决定。

  市国土资源局通过部门沟通、政府协调、纪检督办等措施,有效推动了房产、林业、规划等部门的数据、资料、档案移交,实现了部门之间的交易登记信息共享。市本级的房产、林业部门的登记数据、登记电子档案于6月前完整拷贝移交到位,房产测绘数据、规划部门的规划相关数据(面积复核报告、放线项目数据、竣工测绘报告等)也于10月份完整拷贝移交至市国土资源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与房产、林业部门采用裸光纤互相联通,达到了历史登记信息、交易信息、登记信息实时共享查询的要求。

  各县市也参照市本级的做法,资兴、汝城等县市都实现了数据资料移交和信息共享,为不动产的安全登记提供了基础保障,实现了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均衡发展。截至目前,全市共颁发不动产权证书8369本,颁发不动产权证明10193份,持续发证能力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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