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长沙市学校安全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集中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各市直学校、子弟学校、民办学校,教育二级单位,相关处室:
现将《长沙市学校安全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集中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长沙市教育局
2016年6月30日
长沙市 学校安全 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
集中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6月26日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教育局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底,在全市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集中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中央领导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迅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采取过硬有效的措施,全力推进“监管执法年”活动的深入开展,深入开展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集中行动,坚决防范涉校涉生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二、整治内容
见《长沙市教育系统2016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检查工作计划》(长教通〔2016〕85号)第四条规定。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拟制方案 (2016年6月28日—7月4日)。各单位要迅速进行再动员,坚决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的决策部署,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特点,研究制订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方案,明确各级责任、整治目标、具体任务、重点内容、达到标准、实施方式。
(二)全面排查、建档造册 (2016年7月4日—7月31日)。各单位要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重点部位和设施设备等情况进行地毯式的排查,登记造册,建立台账,作为集中整治的依据。
(三)严格 监管 、集中整治 (2016年7月31日—10月31日)。
各区县(市)教育局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照前期摸排台账中的问题和隐患逐一进行整治。市直学校要全面履行校内安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重大安全隐患以及在安全制度、安全管理、教育培训、资金投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治,并在排查登记的台账上销号。
(四)加强督查、巩固成效 (2016年7月—10月)。7月份、9月份,由各区、县(市)教育局组织开展交叉检查,8月份、10月份由市教育局领导带队开展专项检查。检查要坚持“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落实“谁检查、谁负责”、“谁督查、谁负责”的原则,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限期整改、跟踪督办、一盯到底。
四、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 各单位要始终绷紧学校安全这根弦,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采取过硬有效的措施,全力推进“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活动的深入开展,坚决防范安全责任事故。
(二) 落实责任 。 各单位要以对师生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学校安全大排查大管控大整顿治工作的重要性,要认真贯彻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认真抓落实,科学分工,细化责任,严格要求,切实组织好本次专项治理工作。
(三)确保效果。 各区、县(市)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学校安全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的重大意义,鼓励人民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公开曝光非法违法行为,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协调本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联合检查执法,确保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重大安全隐患及时依法依规查处、整治,并跟踪督导到位。
(四) 加强沟通 。 市单位要加强对学校安全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集中行动的统筹调度,真实反映本地区、本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各单位于2016年10月2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联系电话:84899775,传真:84890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