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中共永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7月14日,永州市委书记陈文浩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研究讨论并通过了《中共永州市委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在7月5日永州市人民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上研究通过,该会议同时通过了《深化永州市直属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目前,《实施意见》已上报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预计本月底市委、市政府将正式下发实施。《实施方案》待《实施意见》正式下发后将由永州市人民政府批复下发,由永州市供销合作联社组织实施。
自今年2月份以来,在学习贯彻中央、省文件和会议精神的基础上,永州市社围绕文件的起草工作,组织多个课题调研组,深入群众、农村、乡镇、企业,开展了调查研究,并分成2个组赴常德、岳阳和浙江杭州、山东高密等地进行了考察,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和做法。文件起草期间,永州市委副书记张严,市委常委、副市长蒋善生同志,以及市委、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多次听取汇报,并就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总体思路、改革重点、路线图提出了要求,特别是针对如何“建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指导体系,如何“改强”社办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
文件初稿完成后,市社下发到县区,征求县区供销系统特别是基层的意见,并进行了研究修改。市社又分别征求了供销综合改革领导小组19个成员单位的意见,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又对文件进行了完善,并按程序报市政府法制办进行了审查。
5月下旬,市社按要求将《实施意见》文件初稿报省供销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通过了预审,得到了省供销改革办的肯定,认为永州市对这项改革工作高度重视,文件内容贯彻了中央、省里的精神,与实际结合较好,工作进度走在全省前列。
市社在文件起草过程中,对国家、省里的改革精神进行了认真消化吸收,力争把所有改革政策落实到位,在政策落实上不吃亏,将普惠政策的“阳光雨露”吸收好。文件在联合社机关建设、组织体系和经营服务体系建设、社有企业体制和机制改革等方面,结合永州的实际作了一些探索。
市委书记陈文浩在市常委会上特别强调,供销合作社要抓住深化改革的重要机遇,构建好行业指导体系、经营服务体系、基层组织体系。供销合作社最大优势是经营网点遍布城乡,要发挥好农村流通主渠道作用,加大改革力度,走整合之路、融合之路、合作之路,整合资源,靠大靠强,大胆合作,创新经营机制,拓展服务领域,发挥好服务“三农”的主力军作用,使供销合作社在繁荣永州城乡经济中担当起更大责任,为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城乡繁荣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