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发布最严“禁酒令” 公务接待一律不准饮酒

24.03.2017  15:08

  据岳阳日报报道  3月22日,湖南省岳阳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下发关于重申和严明有关作风纪律要求的通知,对公务接待、会议活动发言、领导考察调研等方面作风纪律进行了具体规定。

  通知要求,全市范围内所有公务接待一律不准饮酒(含节假日);各级机关的工作人员工作日中餐不得饮酒;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资等特殊情况需饮酒的,报同级纪委(纪检组)备案;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酗酒;严禁以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列支和转嫁酒水费用。

  会议活动发言(含汇报)和平时书面报告,对领导的称呼一律不冠以“尊敬的”等;会议活动中不得对领导的讲话言必称“重要讲话”或“重要指示”等;除党代会、“两会”等重大场合外,大会上台发言时不鞠躬;领导干部参加各类会议和学习培训,不得看望和慰问。

  领导考察调研应轻车简从,一律不搞事先踩点、预先布置,对调查了解的情况和问题,不事先划框定调,始终把解决问题作为主攻方向;严禁违规到高速公路口、高铁站和辖区交界处迎送;严禁违规安排警车引导和交通管制;严禁违规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严禁违规铺设迎宾地毯、摆放花草;到基层检查工作倡导“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工作方法。

  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索取、收受服务对象财物,或接受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活动,或在服务对象处报销费用;自觉遵守违规收受和赠送礼品礼金“五个严禁、五个一律”规定,从严惩治违规行为。

  市内会议及市区范围内的检查评比、考核、验收等活动,一般不安排用餐;严格控制公务接待陪同人员和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接待对象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公务接待一律出具公函,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和住宿的,不得安排高档菜肴和超规格住宿,被接待人员应按规定和相关标准自觉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和住宿费;所有公务活动一律不得列支香烟开支;严禁以公务活动名义将个人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或变相安排公务接待。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督促检查,综合运用交叉检查、定期巡察、考核讲评、督办交办等手段,促进作风建设规定要求落到实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人和事,无论大小,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公开通报曝光一起,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记者 彭雨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