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出台若干措施 健全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

14.06.2023  19:32
  

  近日,娄底市委审计委员会出台《关于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若干措施》,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文件从健全审计整改的领导、监督、落实、责任、运行、结果运用和追责问责等机制方面作出了具体细化规定。文件强调,在审计整改工作中要坚持党的领导,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推动落实、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各负其责的“大整改”工作格局。要切实压实各相关单位责任,健全审计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的贯通协作机制,强化审计结果运用、整改约谈和整改责任追究。
    文件要求,要强化问题导向抓整改,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要加强综合分析研判,根据问题类别和性质分别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对跨地区跨部门问题的整改,要建立沟通协作机制,明确整改牵头单位,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推动有序化解处置。要强化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党政督查相结合,与人大监督、财会监督及国资监督等各类监督相贯通,推动问题整改和成果共享。
    文件明确,要健全审计整改约谈和责任追究机制。对存在未在规定时限内整改且未说明原因或原因不充分等4种情形的,由审计机关提出约谈意见建议,报请党委审计委员会研究决定,由党委、政府主管领导或有关部门(机构)予以约谈。对拒不整改、推诿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单位和人员,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为进一步落实该文件精神,该局还陆续制定出台了《娄底市审计局审计执行管理办法》《娄底市审计局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标准认定暂行办法》和《娄底市审计局关于审计整改督查工作实施办法》等,进一步健全完善审计整改操作流程、认定标准,规范审计整改督查行为。(陈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