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监理”与“工程质量监督”

07.04.2016  09:07


沙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抽查工程项目资料。


 长沙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抽查现场实体质量。

  “监理”与“监督”一字之差,行业内外都清楚他们是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管理,但他们在管理上有什么不同特点,可能并不是所有人都知晓了。

  定义

  工程监理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标准,对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实施监督。“《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工作内容和方式

  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或某一阶段实施监理,确保工程承包合同的有效实施。

  就工程质量控制而言,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审查设计文件及变更,检验原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质量,对建设项目每一个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及检验批等进行质量跟踪和旁站监理,检验工程质量。对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应禁止施工单位使用。在工程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出现的质量缺陷,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报送经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并对质量缺陷的处理过程进行跟踪检查,同时应验收处理结果。

  工程监理单位遵循动态控制原理,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制定和实施相应的监理措施,采用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方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发现工程施工质量或材料等不合格,应及时签发整改或停止施工监理通知单,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到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跟踪检查至质量重新验收合格。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委托。监督管理参建责任主体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监督工作竣工验收,重点对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监督,形成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建立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组织或者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定期对本地区工程质量状况进行统计分析。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对工程项目实施质量监督时应当依照相关程序,受理建设单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在抽查、抽测中发现工程质量缺陷或责任主体单位不良质量行为时,责令改正,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

  法律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客观、公正地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建设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监理工程师是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监理人员。工程监理单位和参建责任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絮语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采用的是国家规定的以抽查、抽测为主的工程质量监督方式,主管部门规定对所监督的项目工程每月抽查不少于一次,类似于交警执法,抽查工程中的一项或多项质量内容,一旦抽查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责任单位不履职,责令整改到位。

  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施工现场派驻监理部,由总监理工程师带队负责的质量安全管理班子,对工程的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和所用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等进行全面质量把关,他和参建工程的建设、施工、勘察、设计单位是工程项目的责任主体单位,对工程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为加强对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单位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对监理单位的质量行为管理,充分发挥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质量的把关和控制,长沙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采取对监理单位进行日常监督抽查、专项检查整治、季度质量安全大检查、建立长沙县监理企业诚信考核管理等相应的措施,及时把监理企业的不诚信行为向社会公布,从而加强监理单位的质量行为及充分实现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管理责任。

  2014年9月开始,住建部在全国开展为期两年的工程质量治理行动。主要任务是全面推动质量终身责任制的落实,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健全质量监管机制,提升工程质量水平。作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仅要强化企业责任,更要把工程质量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头上,真正让该负责的人负起责任,有效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编辑:王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