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集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评审评委的通知
湘建监督函〔2016〕228号
长沙、株洲、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有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办理程序规定〉的通知》(湘建〔2011〕259号)和《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企业资质(个人资格)评审评委管理办法》精神,加强对我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评审工作的管理,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平、公开,我厅决定对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评审评委库(以下简称“评委库”)进行调整。现面向社会征集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评审评委,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为方便评审工作,考虑就近原则,本次推荐范围仅面向长沙、株洲、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和有关招标代理机构具体负责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审查或申报的在职工作人员。
二、入选条件
1.坚持原则,工作认真负责,廉洁公正,职业道德好;
2.熟悉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能准确地掌握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查标准;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从事工程招标代理(管理)工作6年以上;
4.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55岁,熟练操作计算机,能适应评审工作需要。
三、入选程序
各推荐单位将《推荐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评审评委基本信息表》(详见附件)基本信息填报完整后,于2016年8月26日前分别将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报送我厅建设监督处。建设监督处按要求组织审核,在9月中旬将审核后的评委人选名单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评委人选参加任职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入选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评委库。
联 系 人:吴艳艳 联系电话:0731—8895016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 编:410114
通讯地址:长沙雨花区洞井街道和平小区省住建厅B105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