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亮剑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

20.04.2016  10:00

  4月19日,张家界市工商局组织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以及公用企业代表收听收看了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电视电话会议。按照统一部署,我市将于即日起至10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7个月的集中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突出问题专项行动。

  2016年,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将以水电气、公共交通、殡葬行业等3大类公用企业在经营中的11个类别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公用企业首先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自觉纠正违法行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对主动纠正违法行为并切实采取整改行动的,可予以从轻处罚或者免予处罚,反之则依法从重处罚。

  此外,全市各类企业要本着对对消费者高度负责的态度,牢固树立“质量第一、顾客至上”的理念,切实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要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及时妥善解决消费纠纷;要充分尊重消费者选择权,让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牌和服务;要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要切实加强内部制度建设,让好的内部管理保障好的商品和服务质量。

  特别提醒的是,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出台后,对企业的诚信守法经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出现经营异常、经营违法等信息的企业,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进行公示,被公示企业在招投采购、上市融资、授予荣誉等方面将受到直接限制,“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各公用企业要从提高群众满意度,实现企业自身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努力做到诚信经营,遵纪守法。

  市工商局也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投诉举报我市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殡葬等行业企业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的行为,投诉举报热线为0744—12315;0744——8231315.

  附: 

  供水、供电、供气公用企业主要表现形式为: 

  1.强制或变相强制申请办理水、电、气入户的经营者或消费者购买其提供的入户设备和材料。如:以产品质量不合格或不了解安装技术等借口,对用户自行提供的合格设备和材料,不提供或拖延提供水、电、气服务等; 

  2.强制或变相强制用户接受其指定经营者提供的服务,如:以打包收取服务费、安装费等名义,强制用户接受本应由公用企业提供的水表委托检定服务、指定施工单位的设计、安装工程等服务; 

  3.强制或变相强制向用户收取最低用水(电、气)费用、强行向收取用户“用水(电、气)押金” “保证金”或者强行指定、收取“预付水(电、气)费”的最低限额; 

  4.强制或变相强制用户购买保险(如财产损失险、人身意外伤害等)或其他不必要的商品; 

  5.水电气企业及其下属单位或被指定的经营者的滥收费用行为,例如对新建住宅楼住户强制收取入户费(电力管网建设费用),否则不予办理电卡、提供用电服务;向用户强制收取气瓶检测费、气瓶清洁费,否则不予供气等。 

  公共交通企业主要表现形式为: 

  1.用户初次申领公交IC卡时,公交公司收取或变相收取明显高于成本价的工本费或押金; 

  2.强制或变相强制乘客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3.在办理公交IC卡时,强制或变相强制乘客接受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延伸服务或滥收费用。 

  殡葬行业企业主要表现形式为: 

  1.强制死者家属购买其销售的骨灰盒、祭奠用品,否则不予提供殡葬服务或保存骨灰等延伸服务; 

  2.在殡葬费用中直接计入骨灰盒、祭奠用品等的费用,滥收死者家属费用; 

  3.强制或变相强制死者家属接受其他收费祭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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