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大学生找工作 未入职“先培训”欠贷2万多
红网长沙5月27日讯 5月24日,即将大学毕业的刘同学终于找到“工作”了,可他一点也高兴不起来。原来,他获得这份工作的前提是,要先贷款1.8万元支付培训费,然后分期还款共计2.3万余元。感觉被欺骗的刘同学,25日来到求职的湖南明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银科技”),经协商,终于解除了协议。失业的刘同学顿感轻松起来。律师提醒,用人单位不能进行培训收费,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
学生:工作没影先背负贷款
“贷款1.8万元参加培训,钱都没过自己的手,签两份协议后,被告知两年内要还款2.3万余元。”长沙某学校的大学生刘同学说,他通过网络找了一份UI设计的工作,但这次求职经历让他很害怕。
刘同学签订的两份协议,一份是与明银科技签订的保障就业实习协议,明银科技答应给刘同学一份工作,但前提是要经过培训。而培训要支付成本的,没钱怎么办?明银科技工作人员领着刘同学来到附近的“宜信”公司借款。于是,另外一份协议是,刘同学与“宜信”公司签订借款协议。
该借款协议约定30个月分期还款,刘同学借款的本金是1.8万元,6月15日是第一个还款日期,前面6个月,每个月还款298.8元;后面24个月,每个月还款966.6元。刘同学说,明银科技答应前6个月由该公司支付,但后面24个月,得由他个人还款。
“以为培训成本是在工作后工资里自动扣除。”刘同学说,协议是自愿签订的,但是,明银科技的人并没有告诉他是贷款,只说“宜信”公司是检测信用度,急于找工作的他,没有仔细看协议内容,就糊里糊涂签下了借款协议。回到家中,跟家人谈起时,才发现自己可能被骗了。因为工作都没影,却要先背负一屁股债。
公司:解除合同并替还贷款
25日上午,刘同学在家人陪伴下来到明银科技,要求解除一切协议。
“签订协议,都是他自愿的。”明银科技人事部负责人杨先生说,如果毕业生达到用人标准,该公司可直接推介给合作企业。如果达不到用人标准,则需要经过该公司的培训,而培训自然需要费用。
杨先生说,该公司与“宜信”公司是合作单位,求职人员签订协议后,经过培训,该公司可以保障求职者的就业岗位。如果求职者因为找不到工作而还不上贷款,“宜信”则会制约该公司。“如果合作企业不接纳,公司自己安排工作岗位。”杨先生说,该公司既可以培训,也可以安排求职者在本公司求职,签订协议了就会有保障。
经协商,杨先生代表该公司与刘同学签订了协议作废申明,申明刘同学与该公司签订的保障就业实习协议现作废,并申请宜信一次性还款协议,刘同学在宜信借款由明银科技代其还清。意味着该笔贷款与刘同学没有瓜葛。
根据杨先生提供的明银科技营业执照复印件显示,明银科技注册资本是200万元,2013年成立。经营范围包括:科技信息咨询服务、移动互联网研发和维护、物联网技术研发、计算机软件销售等。
律师用人单位不能收培训费、扣押身份证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表示,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按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李健认为,法律仅授权用人单位可以针对培训后服务期设置违约金,但收取费用则没有授权。因此用人单位超越其法律授权进行培训收费,其行为是很难得到法律支持与认可的。
李健提醒,求职过程中,求职者应当掌握基本劳动法律知识,例如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红网潇湘晨报记者 肖洋桂 实习生 王畅颖 王远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