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人大常委会对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开展履职监督

07.07.2017  20:04
  湘检网讯(通讯员 龙 浩)7月5日,湘西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益、州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麻三艳等一行来到州人民检察院,正式启动对该院检察员开展履职监督。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肖建雄参加调研座谈会并作汇报。

  

  调研座谈会现场

  

  测评会议现场

  据了解,此次履职监督对象为在州检察院员额检察官人员中随机抽取的4名检察员。履职监督内容包括办理案件情况、开展法律监督情况、依法履行职务的素质和能力情况、自觉接受监督情况、廉洁自律情况和其他有关情况。履职监督步骤为监督对象开展履职自查并提交自查报告;州人大常委会派员分别组成履职考察组和案件评查组,履职考察组对履职监督对象德、能、勤、绩、廉相关情况进行考察;案件评查组对履职监督对象近三年来所办理的案件随机抽查10件进行评查和必要的回访,分别形成关于履职监督对象履职情况调查报告,向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汇报;之后,州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听取和审议调查报告,并形成审议意见,交办州检察院,州检察院根据审议意见进行整改落实。

  

  湘西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益

  

  湘西州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麻三艳

  

  湘西州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肖建雄

  彭益一行首先组织州检察院机关干警对4名员额检察官履职情况进行了测评。随后,肖建雄代表州检察院向彭益一行作了关于全州检察机关规范行使检察权的报告。与会人员围绕规范行使检察权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议现场(一)

  彭益指出,州检察院在加强依法规范行使检察权方面高度重视,做了大量工作,在队伍建设、制度机制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针对下步工作,彭益强调,一是要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规范行使检察权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强化规范意识和人权意识;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梳理查摆在行使检察权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切实解决问题;三是在收到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后,州检察院要及时向监督对象反馈,形成整改方案,并督促其做好整改落实工作。

  

  会议现场(二)

  州检察院在家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八县市检察院检察长、办公室主任、案件管理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据悉,州人大常委会还将随机确定部分县市检察院进行检察员履职情况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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