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林业局“替鸟打官司” 向捕珍禽团伙索赔5万
1月21日,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一起毒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开庭审理。图/记者马静
潇湘晨报记者 向佳明 岳阳报道
1月21日,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保护科科长高大力坐到了法庭的原告席上。高大力这次“代言”的不是某个人,而是63只遭人毒杀的野生水鸟。
“替鸟打官司”,这在湖南还是第一次。
但是,高大力面临着一个尴尬:63只死亡的珍贵鸟儿,他只能按照1990年代的价值标准提出民事索赔。保护区的土地权属基本上归地方政府,东洞庭湖保护区管理局想要推动单独立法,以法的形式阻止人类“与鸟争地”。本报记者向佳明岳阳报道
立法
民事索赔面临立法滞后保护区欲推动单独立法
这是一起刑事附带民事的诉讼。
随着庭审的进行,一个环洞庭湖的捕猎珍禽的团伙首次暴露在公众眼前。今年46岁、绰号“何老四”的何建强被指控为这一团伙的“带头大哥”。
起诉书指控,何建强等人结伙在禁止狩猎的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采取非法投放农药克百威(呋喃丹)的方式,多次对受国家保护的野生越冬候鸟进行毒杀,造成国家重点保护、“三有”保护的野生水鸟大量死亡。被毒杀的至少包括了国家二级重点保护的野生水鸟小天鹅、白琵鹭,另外还有赤麻鸭、夜鹭等国家 “三有”保护野生水鸟。
检察机关认为,何建强等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非法捕捞、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与此同时,岳阳市林业局向何建强等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何建强等7人共同赔偿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造成的国家资源损失53553元。
岳阳市林业局的代理人、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保护科科长高大力介绍,在湖南省内,由林业部门替被毒死的鸟类打官司还是第一次。
高大力说,长期以来对毒杀鸟类的惩处存在薄弱的地方。这一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林业局便跟检察院探讨,由林业部门出面提出民事索赔。“我们希望这个案例起到震慑作用,告诉不法分子毒鸟不仅要判刑还要民事赔偿。”
确定索赔金额时,林业部门却面临着一个难题:高大力把法律文件翻了个遍,找不到哪怕近15年内公布的相关法条。最后,林业局援引了1996年和1992年原国家林业部等部门公布的两个通知,作为确定遭毒杀鸟类价值的依据。
“我们的立法太滞后了。”高大力说。岳阳市林业局已向湖南省林业厅和国家林业局汇报,请求出台统一的标准,以便今后操作类似案件。
2005年,岳阳市政府以通告的形式,将核心区大小西湖的使用、经营权划归保护区管理局。东洞庭湖保护区管理局正在尝试扩大这一核心区的范围,他们正在推动保护区单独立法,起草一个“管理办法”。如果有可能,他们还想将“管理办法”升格为“管理条例”。
“现有管理体制下,保护区的大部分土地权属在地方政府。保护候鸟的栖息地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高大力说。
执法
执法人员与毒鸟人的“猫鼠游戏”
实际上,何建强在洞庭湖里毒鸟早已是“公开的秘密”。执法人员在洞庭湖里巡查,发现何建强捕鱼的地方附近经常有死亡的鸟类。把这些鸟的尸体提起来,嘴里会流出一些浓稠状液体,执法人员判断,这些鸟是被呋喃丹毒死的。
不仅执法人员,甚至连华容县注滋口镇渔民范钦贵都知道“何老四”在湖里毒鸟。苦于抓不到证据,执法人员迟迟没有对何建强“下手”。
从2014年12月开始,东洞庭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的执法人员便开始了蹲守行动。他们在何建强捕鱼进出的三条必经之路进行蹲守,一蹲就是一整天,但前期基本上无功而返。
2015年1月18日下午,一位渔民送来情报,发现何建强船上有鼓鼓囊囊的蛇皮袋子。这引起了高大力的警觉:按照一般习惯,鱼不可能用蛇皮袋装。高大力组织了包括森林公安在内的5名执法人员,到何建强上岸处蹲守。
长期与执法人员周旋,何建强有了一定的反侦查能力。从何建强打鱼的地方到上岸的地方,行船大约只需要两个半小时,但1月18日这天何建强在湖里兜圈子,花了3个小时才上岸。
上岸前,何建强把鸟藏在芦苇丛里,用棉絮包裹着,压在一艘蒲滚船下面。他以卖鱼为名,先到岸边打探情况。
何建强发现岸边有陌生面孔和陌生的车辆,一言不发卖完鱼就走了。这时,高大力觉得自己已经被识破了。他将执法人员都撤走,只留了一个刚参加工作的小伙子守在岸边,并叮嘱说一旦发现有鸟类马上通知。
没过多久,何建强再次出现。他发现执法人员走了,便返回湖里,放心地将鸟运上岸。
船刚停稳,守在岸边的那名年轻执法人员走到船舱,拎起装有死鸟的蛇皮袋。何建强大吼一声:“你干什么?”
执法人员将证件掏出来,何建强没说一句话,跳进洞庭湖里跑了。直到次日,何建强才向公安部门自首。
这不是何建强等人第一次毒杀野生水鸟。按照何建强的供述,至少在2014年12月底至2015年1月7日间,毒杀野生水鸟30多斤;2014年12月底至2015年1月13日间,毒杀野生水鸟100余斤;2015年1月13日当天毒杀小天鹅1只,野生水鸟五六只。
民间力量
编外“渔民协管员”有激情也有后顾之忧
何建强出庭受审时,范钦贵和万朋举从华容县注滋口镇赶到岳阳旁听。无奈天降大雪,等他们赶到时已休庭了。
“大快人心,我们一直在找他毒鸟的证据。”范钦贵说。他是岳阳市江豚保护协会的会员,同时也是东洞庭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的协管员。
万朋举是范钦贵的老伙计,他们戴着相同的帽子,一起下湖巡查,1月25日还一起救了一只野鸭。但是两人身份有别。“我是管理局发证的协管员,老万不是。”范钦贵说。他从衣服内兜里掏出一个用塑料套保护起来的证件,展现给记者看。
洞庭湖保护区面积有19万公顷,保护区管理局在编和不在编工作人员统共只有52人。高大力说,洞庭湖的保护不是管理局的独角戏,而要成为全社会的“大合唱”,在湖区发展有正义感的渔民成为保护的一股力量。目前,管理局在洞庭湖区给60位渔民发证,让其成为“协管员”。
与交警、城管部门的协管员不同,洞庭湖协管员是不与管理局签订合同的,也不从管理局拿工资。2015年,范钦贵得到了东洞庭湖保护区管理局的嘉奖,奖金1000元,对范钦贵一年来工作的鼓励。
2015年10月份,万朋举和范钦贵在下湖巡查时,遭到了疑似毒鸟人的威胁。他们对万朋举说,当协管员辛苦又没有钱,不要搞这些事情了。万朋举予以驳斥,对方就威胁万朋举“再管就弄死你”。
“我死了不要紧,我怕他们伤害我小孩。”万朋举说。
2015年范钦贵获得了“生态家庭”的荣誉称号。他也有一种担心,万一哪天妻子不支持他了,这个称号岂不是成了笑话?
万朋举和范钦贵的顾虑,高大力清楚得很。就目前而言,东洞庭湖保护区管理局没有多少办法。囿于经费和编制的限制,把协管员纳入管理局体系内的可能性几乎没有。更多时候,管理局要依靠情感联络或者精神鼓励来维系协管员工作的热情。
管理局正在做一些努力,在洞庭湖的重点区域,对那些工作在一线、长期协助从事保护区管理工作的志愿者解决意外保险和交通补贴。
野生水鸟价值“严重低估”
按照岳阳市林业局的民事起诉书,他们总共提出索赔53553元。其中,小天鹅按每只80元、白琵鹭按每只250元,再各自乘以16.7倍。
高大力介绍,小天鹅和白琵鹭的价格是按照1992年原国家林业部等发布的《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收费办法》来确定的,而16.7倍则是遵照1996年颁布的《关于在野生动物案件中如何确定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价值标准的通知》——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价值标准,按照该种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的16.7倍执行。
在黑市上,一只活的小天鹅可以卖到5000元。
此次遭猎杀的还有赤麻鸭、夜鹭、苍鹭、斑嘴鸭、赤颈鸭,它们并非国家保护动物,其价值更加无标准可循。最后岳阳市林业局参照了人工培育的同种类的价格,最便宜的夜鹭每只仅50元。
“它们的价值被严重低估,但打官司我们又不可能参照黑市的价格。”高大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