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5名文明创建工作责任人因工作不力被问责

21.10.2014  12:21
  红网岳阳站10月21日讯(分站记者 宁平)10月20日,记者获悉,17日岳阳市委问责办发布决定书,5名文明创建工作责任人因工作不力被问责。此前,岳阳楼区站前路街道办事处、南湖风景区南湖街道办事处文明创建整改不力2名分管副主任被问责。
  
  据岳阳市委问责办负责人介绍,从2014年全市第二次公共文明指数模拟测评和市委督查室、市文明办暗访督查中发现:白石岭公安分局八字门派出所院内垃圾乱扔,户籍室工作人员脱岗,值班日志牌显示的时间停留在2013年形同虚设,12项测评指标有8项不达标;八字门水果批发市场车辆乱停放,没有投诉处理机制;兴盛市场门口车辆无序停放,出店经营,杂物乱堆放,部分商品没有明码标价;梅溪桥东大市场车辆乱停放,出店经营、占道经营,杂物乱堆放。10月14日至15日,市委问责办派专人对上述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
  
  根据《关于深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不履职或履职不到位问题的问责处理办法》(岳问责发[2014]1号)和《岳阳市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有错与无为问责办法》(岳发[2010]6号)相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责成市公安局对白石岭公安分局分管八字门派出所创建工作的副局长李逊作出公开道歉的处罚;责成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对区物价局分管八字门水果批发市场创建工作的副局长邹哲湘进行诫勉谈话;责成岳阳楼区区委对区商务局分管梅溪桥东大市场的副局长余武卫,对东茅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梅溪桥东大市场直接责任人周国兴,对枫桥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兴盛市场直接责任人刘卫雄进行诫勉谈话。同时要求问责处理结果在7个工作日之内报市委问责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