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气象局简介

20.05.2015  11:22
      岳阳市气象台(局)始建于1952年,是新中国筹建最早的台(站)之一,辖平江、湘阴、华容、汨罗、临湘5个县局。全市气象系统职工有高工10人,工程师31人。
      岳阳市气象局内设4个管理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计划财务科)、业务发展科(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监察审计科、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防雷减灾办公室)。
      岳阳市气象局依法履行市级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并会同县(市、区)人民政府管理所辖气象机构;岳阳市气象局的机构规格为正处级。
      岳阳市气象局主要职责: 
      一、组织协调完成岳阳市行政区域内天气、气候、生态与农业气象、人工影响天气、雷电、大气成分等多轨道业务工作;组织管理岳阳市行政区域内综合观测、预测预报、公共气象服务和信息与技术支持体系的有关工作。 
      二、负责岳阳市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岳阳市行政区域内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对岳阳市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三、组织管理岳阳市行政区域内气象观测资料的汇总、传输;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四、负责岳阳市行政区域内的气象观测、预报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岳阳市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负责岳阳市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气象预报的发布。 
      五、管理岳阳市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负责岳阳市行政区域的防雷减灾和升空气球的安全督查工作。 
      六、负责向岳阳市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气候可行性论证。
      七、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气象法规的实施,负责岳阳市区域内的气象行政执法,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八、统一领导和管理岳阳市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人事劳动、科研和培训以及业务建设等工作;会同县人民政府对县气象机构实施以部门为主的双重管理;协助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当地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九、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岳阳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