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企业6月30日前未交年报将被列入“黑名单”
24.04.2015 17:45
本文来源: 湖南红网
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根据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条例》的规定,凡2014年12月31日前在岳阳市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都应于2015年6月30日前,通过湖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hnaic.gov.cn)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目前岳阳市企业对年度报告、公示重视不够,年报工作进展缓慢。据统计,截至2015年3月29日,全市2013年度企业年报率12.75%、个体工商户年报率1.13%;全市2014年度企业年报率3.47%、个体工商户年报率0.44%、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年报率0.75%。
不按规定年报,后果很严重。条例规定,企业未如期公示年度报告或信息不实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满3年未按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同时,条例还明确,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对“黑名单”企业限制或禁入。
岳阳市工商局提醒各企业、商户,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关乎企业切身利益,广大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抓紧时间按要求报送并公示。对报送年度报告有疑问的,请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咨询或登录湖南工商红盾信息网查询。
本文来源: 湖南红网
24.04.2015 1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