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省市居民可在湖南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
18.08.2016 00:05
本文来源: 长沙新闻网
星辰在线8月17日讯(星辰全媒体记者 刘志峰 通讯员 陈旭) 记者今日从湖南省公安厅获悉,自2016年7月1日起,湖南已顺利启动与湖北、重庆、天津、浙江、江西、安徽、河南、四川、江苏、吉林等十省(市)的居民身份证跨省异地受理工作。近期,经与海南、贵州、黑龙江、福建、辽宁省及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积极对接,湖南省与海南、贵州、黑龙江、福建、辽宁省可以互相开展居民身份证跨省异地受理工作。
湖南省14个市州的19个跨省异地受理点也同期启动海南、贵州、黑龙江、福建、辽宁省居民身份证受理工作,但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吐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大庆市萨尔图、龙凤、让胡路、红岗四区,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松岭、新林、呼中四区,垦区系统,林业系统除外,因上述地区居民身份证需加载少数民族文字,群众只能回原户籍地办理。同时,在海南、贵州、黑龙江、福建、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就学、居住的湖南籍群众可在该省设立的跨省异地受理点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
在湖南省就业、就学、居住的海南、贵州、黑龙江、福建、辽宁籍群众,证件丢失、到期或损坏,可以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护照、驾驶证、学生证等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合法证件,到跨省异地受理点申请补领、换领,补领前须进行身份证挂失申报。异地受理点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收取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外,不另收取任何其它费用,也不增加制发证周期。群众自办理异地受理手续之日起,30天后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
根据公安部部署,湖南省将继续与全国其余省(市、区)对接协调,逐步互相开通异地办证,让更多湘籍群众在全国范围内享受这项改革带来的实实在在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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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8.2016 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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