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持有人可享七大便利 株洲市目前有哪些已经实现?
原标题: 居住证持有人可享七大便利,株洲市目前有哪些已经实现?
2015-12-15 08:57 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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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目前,我市有多少人需要办理居住证?如何进行办理?《条例》出台之后,办理居住证有些什么变化?办理之后,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可以享受哪些便利?昨日,记者进行了调查走访。
数据
株洲流动人口大约有28万,其中3万多人申请了居住证
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介绍:目前我市(包括县市区)的流动人口大约是28万,其中申请了居住证的有3万多。“大部分流动人口并不会一来就申请,一般都是要考驾照或者子女要读书了,有需求了才会申请,所以持有者是3万多。”
变化
以前要求“拟居住三十日以上”,《条例》规定“居住半年以上”
目前,我市办理居住证的法律依据包括《湖南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规定》、《湖南省流动人口暂住登记与居住证发放办法》、《办理居住证工作规范》。根据以上规定,居住证的发放对象包括:依法申报了暂住登记、有固定住所或者在暂住地务工、经商等拟居住三十日以上年满16周岁的流动人口;在学校、居民家中居住或者在宾馆、酒店内住宿的流动人口,符合居住证发放条件,且本人有要求的,发给居住证;16周岁以下的流动人口,符合居住证发放条件的可自愿申领。
而《条例》对于发放对象的规定为——“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以前,我们要求‘拟居住三十日以上’,而《条例》要求‘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称,这是一个比较重大的变化。
这个“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要如何证明?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介绍,这就需要相关人员,在来到居住地之后,尽早向辖区派出所申报,可以自己进行申报,也可以通过单位集体申报。
链接
七大便利,目前我市落实得怎么样?
《条例》第十三条规定: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七大便利。根据现有政策,目前我市落实的情况怎么样?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
市公安局答复:从12月12日开始,除周一到周五正常工作日外,周六、周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调休、连休的长假、小长假除外),市公安局本部(天元区珠江北路39号)出入境办证大厅也开门接待群众办理出国境证照。湖南省的居民(不管户籍在全省的哪一个县市区)可以前往办理。符合异地办理条件的外省居民(可拨28683170、28683179咨询具体条件)可以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暂时不能办理。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市公安局答复:目前,省内其他市的居民需要在户口所在地已经办理过二代居民身份证(采集过指纹)。如果是首次申领身份证,或相貌变化较大、身份难以确认的,仍须回户籍地办理。同时,临时居民身份证暂不异地办理。
株洲地区13个受理点:株洲市服务处(珠江北路市公安局办公楼南端一楼)、荷塘区文化路月塘派出所、荷塘区茨菇塘派出所、石峰区响石岭派出所、天元区泰山路派出所、天元区嵩山路派出所、芦淞区建设派出所、芦淞区贺嘉土派出所、株洲县公安局、醴陵市公安局、攸县城关派出所、茶陵县公安局、炎陵县公安局。
(三)机动车登记。
市车管所答复:跟株洲市民享受一样的程序,只是在办理时需要提交居住证。
(四)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市驾管所答复:跟株洲市民享受一样的程序,只是在办理时需要提交居住证。
(五)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市人社局答复:只要是中国公民,在株洲就业,自愿申报鉴定考试,通过鉴定考核,都可以核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不受身份限制。
(六)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卫计部门相关人士:现阶段,卫计部门对于流动人口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只要相关手续齐全,都尽可能地提供了充足便利。对于有特殊情况的部分人员,也积极主动地协同其原籍所在地卫计部门一道,最大程度地简化其办证流程。
(七)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株洲晚报记者 李卉 通讯员 蔡亚平 唐卓)
如何办理居住证?
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社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中心(站)受理,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社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中心(站)领取。
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1、株洲市居住证申领表;
2、居民身份证、住所证明;
3、婚育证明(18—50周岁的育龄妇女);
4、近期彩照(常住人口信息系统中无照片的人员需要提供,照片标准参照二代身份证照片);
5、申请3年、5年有效期居住证的,还应提交本人申请、工作合同;
6、原持有居住证的,应当交还原居住证。
需要相关人员,在来到居住地之后,尽早向辖区派出所申报,可以自己进行申报,也可以通过单位集体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