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质监局荣获全省质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08.04.2015  19:12
      2015年4月2日,在全省质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传来喜讯,泸溪县质监局荣获省质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该局党组书记、局长杨红接同志被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
      近年来,泸溪县质监局以建设一支廉洁高效的党员干部队伍为目标,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重要工作抓紧抓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是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该局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的分解和落实,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业务工作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奖惩,局长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所分管的股室所负责人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廉政建设目标明确,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无缝隙、全覆盖。
      二是加强学习,强化责任意识。通过学习,提高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的能力,使干部职工认清反腐倡廉形势,始终保持政治上清醒,强化责任意识,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重点工作的观念,强化服务意识,把企业发展和群众生活中遇到的难点作为服务的重点,千方百计帮助他们化解矛盾、解决问题。
      三是抓廉政教育,警钟长鸣。该局将《廉政准则》、中央“八项规定”、质监系统“十严禁”等作为全局经常学习的内容。定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观看廉政建设影视资料片和反腐倡廉电视节目;严格实行《党员干部诫勉谈话制度》,广泛开展“大谈心”活动;采取“用身边人讲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重大节日节前教育、开展家庭助廉活动等方式。努力营造行风廉政的良好氛围。
      四是着力推进政风行风建设。该局在全局范围内开展“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打造一流部门形象”专项活动,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办事服务承诺制”,强化机关作风,着力推进政风行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