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召开《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颁布实施十周年座谈会
11月27日,湖南省工商局在长沙召开《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座谈会,回顾总结10年来全省工商机关开展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工作取得的成效,研究探讨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地推进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工作。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鲁先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鲁先华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近10年来,各级工商部门深入贯彻两个条例,认真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依据条例赋予的法定职责,依法履职,恪尽职守,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工作所取得的明显成效:逐步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步入法治化轨道;高压严打,集中整治,严厉查处传销违法大要案件;政府主导,部门协作,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基本确立;挂牌督办,重点整治,传销重点地区严峻形势有所改善;依法履职,加强监管,引导直销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扎实开展打传规直宣传教育工作。
鲁先华指出,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构建和谐社会、推进“平安湖南”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工商部门和直销企业必须站在维护全省经济快速发展的良好秩序,着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做到市场监管到位,直销企业规范经营,共同为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贡献。他要求,各级工商机关和广大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好两个条例,依法监管市场,生日贯彻落实两个条例。要创新监管方式,发挥社会信用监管作用。各级各部门要协同监管,巩固完善监管机制。直销企业要依法规范经营,严格执行两个条例。要履行社会责任,努力营造和谐发展环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直销企业都要畅通投诉渠道,共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省工商局经济检查局局长韦翔通报了在湘直销企业投诉举报和被查处情况。长沙市工商局、永州市工商局、绿之韵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作交流发言。省局打击传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负责人、各市州工商局分管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监管工作副局长、负责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监管工作的公平交易局(经济检查支队)局长(支队长);在湘开展直销活动或有业务经营的企业负责人和企业驻湘分支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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