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民政局出台党员考核办法推进从严治党

12.11.2016  11:0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总要求,推进党建工作向纵深发展,近日,衡南县民政局制订出台了《衡南县民政局党员年度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为《办法》)。

  该《办法》共14条,从党员参加学习教育、过组织生活、遵纪守规廉洁自律、履行岗位职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五个方面进行了具体的规定。考核采取定性与定量、平时表现与年度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年底由各党支部初评后报党总支认定。对党员扣减分后,当年度得分不满90分的,不得提名为年度评优评先考察人选,次年不得参与提名优秀共产党员人选;对扣减分低于60分或者直接定为不合格的,将给予纪律处分直至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