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开展无责任主体尘肺病农民工基本医疗救治救助行动取得成效

07.02.2023  16:36

为解决尘肺病农民工救治难信访的突出问题,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决定从2017年开始,由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总工会、省医保局等部门通力协作,对无责任主体的尘肺病农民工开展基本医疗救治救助行动。2017年至2022年,全省累计临床诊断尘肺病农民工30778例,救治救助农民工尘肺病患者11.48万人次,总医疗费用9.01亿元,医保报销6.03亿元,专项补助2.60亿元,患者人均自付仅382元,自付比例4.87%;全免救助建档立卡脱困户4.16万人次,占总病例36.2%。农民工尘肺病患者报销比例由30-40%提高至65%;并通过每人不超过5000元/年的专项补助,次均个人自付费用由6566元降至382元,自付比例由70%降至4.88%;灾难性卫生支出发生率相对下降约2/3,脱贫攻坚成效显著。湖南农民工尘肺病基本医疗救治救助行动,从根本上解决了尘肺病农民工“三难”问题,信访事件大幅减少,杜绝了尘肺病农民工群访事件,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劳动者的关爱和关心,得到了国务院孙春兰副总理的高度肯定,赢得了尘肺病患者、家属以及社会的广泛认可。

湖南省尘肺病农民工基本医疗救治救助行动的实施,从实践层面率先落实了《职业病防治法》对无责任主体的职业病病人可以向地方人民政府医疗保障、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和生活救助等方面的规定。 一是 首创农民工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湖南模式 突破无责任主体农民工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现有政策的局限,创新提出“降低医疗总费用、提高医保报销比例、实施财政专项救助、增加民政生活救助帮扶”的“一提一降一助一扶”四大举措,对无责任主体的农民工尘肺病患者实施救治救助,特别是对建档立卡脱困户实现救助救治全覆盖、全免费,形成“湖南模式”。 二是开创 “政府主导、多部门协同”的筹资模式。 将原来分散在各部门的救治救助政策资金有效整合,每年共筹集不少于5500万/年专项救助资金,集中力量办大事。三是 从实践层面创新开展“尘肺病临床诊断”的确认方式。 制定诊治临床路径,达到同质化管理,打破尘肺病农民工救治救助游离于医保政策之外的僵局。 四是打造定点医院“一站式”服务信息化平台。 以患者为中心的原则,简化审批流程,设计开发湖南省农民工尘肺病患者诊断与救治救助系统,为“一站式”服务提供信息化支持,最大限度便民、利民。 五是加强救治能力体系建设。 经过专业培训和严格遴选,分批共设立了52家定点救治医院,覆盖全省14个市州,医疗技术队伍得到了培养和锻炼,为患者提供优质、实惠、便捷的医疗服务。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与地市医院、县医院建立“全省尘肺病医疗联盟”,有效将优质医疗资源通过最便捷的渠道下沉到最需要的基层一线。 六是发挥基层医疗机构尘肺病康复站作用, 国家和省投入建设基层医疗机构尘肺病康复站107个,近年免费为尘肺病患者开展康复服务达到45126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