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男女开奥迪小车假装遭窃 向过往车辆借油钱
湘潭在线3月2日讯(湘潭日报记者 陈钢)这本是一起很小的案子——一男一女开着借来的豪车假装在高速公路服务站遭窃,于是向过往的驾驶员借油钱,他们表示回去后将立即把借款偿还。
在湘潭,案子最先是被潭邵高速公路交警支队查获,当天警方查实,这对夫妻共计行骗4起,获利550元。
湘乡警方接手这个案件后,看到了这个诈骗案不同的一面。以往很多的诈骗案,多是利用人性的贪婪行骗,但本案嫌疑人作案手法利用的是公众的善心,这样的结果显然损害了公民的良知,在一定程度上会造成社会公德的沦丧。于是,警方将案件进行深挖,结果查实这一男一女在全国各地共诈骗获利近万元,而在他们老家的村里,还有不少人在从事这种非法勾当。
开着豪车借点小油钱
2014年12月17日,湘乡市公安局水府派出所接到潭邵高速公路交警支队湘乡中队转警,说有人在湘乡高速公路出口附近以“借钱”方式进行诈骗。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查明安徽籍钟某、周某夫妻驾驶一辆租来的苏A牌奥迪小车,在长沙、湘乡等地的高速公路收费站附近拦截过路车辆,以“借油钱”的方式进行诈骗,当天先后诈骗湘A8QY63司机现金100元、湘AM5G50司机现金50元、湘A司机200元、湘E4E360小车司机200元,共计诈骗金额550元。
随后,湘乡市公安局依法对钟某、周某予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这个案件在湘乡市公安局传开后,有民警悄悄找到办案的水府派出所,说他也遭遇类似的骗局。
2014年夏天,民警老李开车沿潭邵高速前往长沙,在即将到达高速出口的一个转弯处,老李的车被一女子拦了下来。女子一脸焦急的状态,说她和丈夫一起驾车前往邵阳隆回县探亲,结果在前面不远的一个服务站遭遇窃贼,两人身上只剩下几十元零钱。女子一边说着,一边指着前方不远处停着的一辆苏A牌照的奥迪小车,车内一男子还笑着和老李打了个招呼。女子表示,只是“借”点油钱,回去后他们立即把钱通过汇款的方式归还。有着多年从警经历的老李知道,高速公路服务站确实存在盗窃现象,而两人的言行举止又非常“诚恳”。稍微考虑了一下以后,老李掏出了200元,但随后他又想,这点钱也只能保证两人出高速,吃点喝点就免谈了,于是他又另外掏了200元给两人零用。
案件深挖揭开“借钱”真相
据办案民警刘晶介绍,嫌疑人钟某、周某两人确实是夫妻,且两人都没有前科。由于涉案的价值并不大,警方最初对两人只是给予了治安拘留5天的处罚。
但是案件向分管刑侦的副局长易伟强汇报后,他看到了这起诈骗案的不同之处。过往太多的诈骗案,多少利用人性的贪婪行骗,而这一案件中嫌疑人利用的是人性的善良。易伟强当即指示,查!
随即,湘乡市公安局水府派出所在刑侦大队的配合下,对这起诈骗案进行深度挖掘。办案民警先后在湖南岳阳、张家界、长沙、娄底、邵阳、临武、湖北、安徽等地进行取证,花费大量的人力、财力。同时,警方将案情在网上进行通报,结果在短时间内收到来自全国各地100多个报案电话。
经过一个月的侦查,湘乡警方查实,嫌疑人钟某、周某从2012年开始,就利用“落难夫妻借油钱”的手段,先后在国内各条高速公路行骗,先后骗得8850元。此外,还有很多行走在高速公路的车主,被同样的手段所骗,只是湘乡警方暂时难以确定行骗的嫌疑人,这些被骗者的损失高达十多万元。
为了社会正义必须把案子做大
据湘乡警方介绍,这起案件中,嫌疑人钟某、周某的所得仅有8850元,但是警方为了查证案情,花去了数万元的费用。这样做,值吗?
易伟强认为,值!“以往我们警方办理的诈骗案,比如‘捡钱分赃’、‘地里挖出金龟’等等,这些案件中,嫌疑人都是利用人性的贪婪从而获得成功。但是,这起诈骗案显然不同,受骗人没有半点获利的想法,他们的出发点是帮助他人,嫌疑人恰恰是抓住这一点,利用了人性的善良,从而达到他们的非法目的。从法治的角度出发,警方必须对这些人从严打击。”
办案民警根据线索,追踪到了嫌疑人钟某、周某所居住的安徽省蚌埠市芜湖县。当地警方表示,以类似手段行骗的案件,辖区内并不是第一起,甚至还包括“寻亲不遇又遭窃”、“家中亲人遇大病”等行骗方式,他们经常会接到国内众多同行的来电来函请求协查,但是像湘乡警方这样“小题大做”不远千里来调查的还是头一遭。
是“小题大做”吗?易伟强认为不是,办案的民警也认为不是。“确实,谁都有困难的时候,所有才会有‘一方有难八方支援’这句老话,但是我们决不允许有谁打着这样的幌子来行骗,这是对社会道德的挑战,对公众善举的挑战!”
专家观点
邱帅萍:北京师范大学法学博士
这是一起利用被害人的善行义举进行诈骗的案件。近几年来,此类案件在全国各地层出不穷,行为人的作案手法除了本案中的假扮无钱加油从而四处找人“借油钱”以外,还有假扮无钱回家或者遭遇其他经济困难因而向他人“借钱”的“驴友”等人物。行为人的伪装使得受害人误以为其确实需要帮助,进而使得受害人错误地“伸出援助之手”向行为人交付一定数额的财物,以致受害人不但没有实现行善的目的,反而因行为人的欺骗行为而蒙受了经济上损失。
对于单起小数额的诈骗行为,行为人可能仅仅受到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但是,如果多次实施这样的行为,数额累计达到了“较大”的标准(三千至一万元,不同地区的标准不同),行为人的行为就很有可能构成诈骗罪,进而受到刑事处罚。
虽然诈骗行为的法律惩处力度与诈骗金额紧密联系,但这并不意味着其情节不重要。对于本案以及其他类似案件而言,“其他情节”中需要重点考虑的是诈骗行为的次数及其社会影响等。与一般的诈骗行为相比较,此类案件严重损害了公民良知和社会公德,其社会影响更为恶劣,法律惩处力度应该加大。
张晚林:湖南科技大学哲学系教授
在任何一个社会,一个道德的人都可能被欺骗乃至受到伤害,因为一个真正讲道德的人是“尽之在我”。
什么叫“尽之在我”呢?就是别人有困难,至少看上去有困难,我就应该去帮助他,这是我的本身。至于对方是否是故意的欺骗,一个真正讲道德的人是不会去过问的。我们想一想,如果一个人在寻求帮助,大家都不以负面的心理去怀疑他可能是欺骗,从而不敢去帮助他,那么,这个社会的道德水平是很低的,同时这个社会的精神状况也是很可怕的,就像老人跌倒不敢去扶一样,这是大家的悲剧。
但是,现实确实是那么残酷,善良的人往往被欺骗。那么,我们该以怎样的心态对待呢?我们是否就应该多一分心眼去求证一下呢?前面说过,未必可取,因为这是对我们纯洁心灵的伤害。我们万一受骗了,只能是“求仁而得仁,又何怨?”有一段话说得挺好:“作恶之可怕,不在被人发现,而在于自己知道;行善之可嘉,不在别人夸赞,而在于自己安详。”所以,即使我们受骗了,我们也不能发誓从此再不做善事了,不要在乎结果,因为你自己是安详的。但从另一角度说,如果一个社会善良的人总是被欺骗,毕竟太悲哀了。这样,就要求社会整个地提升道德水平,只有大家道德水准都上去了,才是人人受益的社会,一个双赢乃至多赢的社会。(张蓉)
行善有风险,您行还是不行?
记者 冯叶
好心人为解燃眉之急,支援他人“油钱”,到头来却落入骗局。这个案件提醒我们,行善有风险。随着诈骗手段的不断翻新,面对“老人摔倒,扶还是不扶?”、“遇到乞丐,给还是不给?”等问题,人们的回答不再是从道德准则出发,纷纷做出肯定回答,而是会“三思而后行”,甚至为了避免上当受骗,干脆选择不再行善。
为此,我们对部分市民展开调查。当行善已是一件有风险的事,您还会行善吗?调查发现,选择会继续行善的,仍占多数。
正方:
“会行善!万一是真的呢?”
在一家事业单位上班的小雨就遭遇过“借油钱”的求助。两个月前,小雨和家人一起开车去长沙,在长潭西收费站排队等放行时,一对夫妻走了过来。“他们说是山西人,回家途中车子没油了,钱包又掉了,想借点钱加油。我看他们长得老实巴交的,就给了100元。”小雨说,直到现在,她都不知道那对夫妻所说是否属实,行善时也考虑到了可能存在诈骗风险,但还是给对方提供了帮助。小雨说:“万一是真的呢?如果每个人都怀疑,那么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处境就更加艰难了。”
湖南工程学院的大三学生何文则表示,会行善,但要有正确的方法。首先要学会辨别真假,如查看求助者身份证等信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拨打110电话核实求助人身份。其次是学会保护自己。“如果遇到摔倒的老人,可以先找到证人,再扶老人起来,并用手机等拍下视频、照片等,以防止自己反被诬陷。”
反方:
“不会行善!我承担不起赔偿的风险”
“不会行善!”40岁的张权灵明确表示,“我没钱赔,倾家荡产也赔不起!看到那么多助人者反被被救者诬陷,我很气愤。”张权灵喜欢看社会新闻,近年来,行善反被骗的新闻屡被媒体曝光,这让他对行善敬而远之,“行善不是一个人的事,如果被骗了,可能要影响到自己的家庭,会让家人跟着遭罪。”
“如果因行善被诈骗,最后闹上法庭,不说最后官司能不能打赢,光消耗的时间成本就让人吃不消。”无法承担赔偿的风险,是大多数拒绝行善的人最担心的问题。
除此之外,人们对部分乞讨者等求助人员也抱以怀疑。“明明是个20多岁的小伙子,有手有脚,非要在马路上讨车票钱回家。这样的人我不会帮助。”在建设路口某商场上班的王宇雯说,自己每天上班几乎都能碰上乞讨者,但这些人中很多都是身体健全者,“每个人赚钱都不容易,没有人有义务为你的懒惰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