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小学信息技术优秀教研组、优秀教研工作者评选通知

25.11.2015  09:35

各县(市)区教研室、电教站,信息中心、局直小学:

  为推动我市小学信息技术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总结和交流我市小学信息技术教研工作经验,健全教研工作激励机制,提升小学信息技术教学研究水平,长沙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长沙市教育学会小学信息技术专业委员会决定举行2015年度小学信息技术优秀教研组、优秀教研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优秀教研组评比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令。认真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的规定,有计划地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和专业知识,及时传播交流有关教改信息动态,较好地掌握了课程改革理念,教与学行为转变明显。积极参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室组织的教研活动。

  2.学科教学业务管理规范。近两年来,每学期都有切实可行的教研组计划。深入钻研课程标准(大纲)、教材,制订各年级的教学进度计划。定期评估组内教师的教学情况和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组织科学的教学质量分析与反思,分析资料齐全。教学质量较高,受到同行的肯定和学生、家长的认可。

  3.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开展校本教研积累了一定的经验。经常开展集体备课活动且有主题、有记录、有特色、有实效。经常开展观摩教学、经验交流等活动,听课评课达15节以上。针对本组实际,组织有创新性的教研活动。

  4.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实验。围绕教学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方面开展课题研究,有改革实验项目,并有实验计划、实施方案、实验课题总结(或阶段总结)及鉴定意见等,注重案例分析和行动研究。

  5.全组教师互帮互学、团结协作,凝聚力强,在学校的教研组建设中起示范作用。积极进行业务进修,重视教师的专业化发展,教师整体素质较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能力不断提高。组织综合实践活动取得较好效果。

  6.教研组长有较高的政治思想水平和较强的业务能力,作风正派,有创新求实精神,在组内有较高威信,能团结和带领全组教师共同提高。

  7.教研组有固定的办公室或活动地点,有较好的办公和教研条件。

  8.除具备以上条件外,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组内任课教师的学历达标率为100%;

  (2)近两年以来至少承担过一项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教研课题,举行过至少一节县区级公开课,至少有一篇教学论文、摄影作品、课件或微课作品获得过市级二等奖或二等奖以上奖励;

  (3)教研组的教学研究制度健全,对于青年教师的培养制度完善、措施得力、

  效果明显,能够自主开展校本教研;

  (4)近两年以来承担过研究性学习的指导工作;

  (5)近两年以来组内教师无违反师德规范及严重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现象发生的行为。

  9.奖励加分项目

  近两年以来,取得以下成绩的教研组在评选时另外加分:

  (1)组内教师获教育主管部门的表彰;

  (2)组内教师在县区级以上评优课获奖;市级以上论文获奖或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

  (3)辅导学生参加有关竞赛获市级以上奖励;

  (4)开发和建设校本课程取得一定成效。

  二、优秀教研工作者评选条件:

  1.参评教师教龄必须在2年以上,或是区、县(市)级以上骨干教师。

  2.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教研教学实绩突出。近2年有市级一等或省级二等以上论文、摄影作品、课件或微课作品获奖(或者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主持或参与学校或县区以上立项课题的研究;教学成绩在区、县(市)名列前茅。

  3.积极参加各级教研活动,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市级组织的教研活动;在学区及以上教研活动中从事主持、主讲、经验交流或上研讨课的经历;或积极为教研活动献计献策,为教研事业的发展做出了一定贡献。

  4.团结协作,敬业奉献,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勇挑重担,在学校带头做好校本教研工作。

  三、 评选办法:

  单位或个人根据各自的情况填好申报表并附上相关申报材料自行申报,学校签署意见后报县(市)区负责小学信息技术教研的部门,各县(市)区初步评审后推选3——5个优秀教研组、5——8名优秀教研工作着于12月15日前报市教科院,局直小学直接报送到市教科院。市教科院、市小学信息技术专业委员会经考察考核后进行评审,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长 沙 市 教 育 科 学 研 究 院

  长沙市教育学会小学信息技术专业委员会

  2015年11月20日

  附: 优秀教研组申报表、优秀教研工作者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