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一小区高楼外墙面脱落砸坏3车
11日早晨,这处外墙装饰板坠落砸坏楼下停的3辆小车。组图/潇湘晨报实习生杨杨 记者杨旭
5月12日,芙蓉区东门壹号C区,33层高楼坠落的外墙装饰板留下的痕迹。
红网长沙5月13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陈斌)5月11日早晨,长沙市芙蓉区东门壹号小区发生一起高空坠物事件,一栋33层高楼的顶层外墙墙面突然脱落,将停在楼下的3辆车砸坏,幸好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目前,车主和物管、开发商正在协商处理。
12日中午,记者来到东门壹号小区,在事发的C区一楼前坪,记者看到已经设置了警戒线,线内停着一辆被砸坏的香槟色小车。车顶已经完全被砸瘪了,上面覆盖了一层挡雨油布,旁边是一堆碎石块。事发楼栋一共33层高,脱落的外墙墙面位于最顶层。记者随后来到小区顶层,看到脱落的墙面是一整块,高近2米、宽1米多。值得注意的是,这三辆车均停在消防通道上,属于违规停车。
家住C区的丁先生告诉记者,11日凌晨1点左右,他从外面吃夜宵归来时,看到楼下的车还完好无损,结果等到早晨8点多再下楼时,发现有3辆车被砸坏了。“另外两辆车损坏并不重,就这辆香槟色小车被砸得最厉害。”丁先生说。“这辆车基本报废了。”小区外一家修理店老板告诉记者。
楼房外墙墙面脱落砸坏小车,物业和开发商要担责吗?记者随后找到小区物业钟主任,“墙面脱落大概是早晨7时40分左右发生的。这三辆车都买了保险,我们也正在协商,该赔的我们会赔的。”钟主任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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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坠物如何认定赔偿
像这类高空坠物砸伤人或物的事件,并不少见,也引发过不少争议。到底应该由谁来担责?物业、开发商和业主,分别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也就是说,如果坠落的物品属于户主所有,若户主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属于建筑物本身质量问题,开发商和物业都应该担责。具体到这起事件中,湖南琼武律师事务所律师钟琼武认为,物业或开发商应当为此担责,“如果是房屋维修期以内,由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赔偿;如果是房屋维修期外,则应由物业管理部门赔偿。”
但有时候也会存在这样的情况,即一些没有物业的老旧小区,建筑物的公共区域发生坠物,则可能由全体业主共同担责。如芙蓉区五一东村发生过一起高空坠物伤人事件,因坠落的水泥板属于小区公共区域,小区又没有物业公司进行管理,法院遂判决小区全体业主担责,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