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停车费调整需经多数业主同意

21.01.2016  08:29

  星沙时报/星沙新闻网1月21日讯(记者 李丹)小区停车费常常是小区业主和小区物业、开发商之间容易引发纠纷的一个问题。日前,松雅湖·金岸的业主罗先生拨打本报热线86885555,称开发商擅自将车位停车费从150元每月涨价至300元每月,前不久,又在停车位上装上车位锁,疑似逼迫他们购买车位,引发不少业主不满。

  记者了解到,虽然住宅小区停车服务价格已放开,但小区停车费的调整仍需要业主委员会或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

  业主 停车费翻倍涨,许多业主表示吃不消

  日前在松雅湖·金岸小区,因为停车费的问题,业主与物管、开发商进行多次交涉未果时,出现了业主用车堵小区大门、悬挂维权横幅的情况。

  “最起码,开发商还是要征求一下我们业主的意见嘛,突然在电梯门口贴个通知,宣布要按新标准收,完全不给我们商量的机会。”小区业主任女士告诉记者,去年12月21日发通知,从今年1月1日就提价。

  “物业还将停车位装上了车位锁。”业主罗先生谈及此事时感到特别气愤,带记者前往车库。记者看到,两层地下车库里,除了人防工程车位和挂私家车牌的车位,其他不少空位上都竖起了车位锁。“小区外根本就没地方停车,要停车,除了租车位要不就是买,现在小区的车位要6万到十几万一个,大多数业主都不愿意买。”

  “突然将租车位的费用成倍上涨,开发商是在逼我们买车位。”小区许多居民表示,涨价后压力太大。

   开发商 车位归开发商所有,有权按市场调价

  “涨价是开发商定的,我们物业也没有决定权,每月都只是收取30元的保洁、照明费。”记者联系了该小区长沙世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一位朱姓负责人。其告诉记者,作为物管方,他们只是按规定办事,12月底将涨价通知进行了公布,实际上,此次涨价的部分的是由开发商收取的车位租赁费。

  “我们小区地下停车位的租金相对比较低。”记者在矛盾发生时电话联系了小区开发商一位岳姓负责人,其介绍,房屋2012年交房时地下停车费用经物价部门核准的是不超过300元/月,近三年,小区的租赁费一直是150元/月。

  “目前按照市场化调节,我们的车位有整体产权,开发商有权进行调价。”其表示,此次调价经过了一些前期调查后,将停车租赁费用从120元/月调至270元/月是比较合理的,不需要与业主沟通。关于租售车位的问题,属于双向选择,小区居民可以选择购买,也可以采取租赁的方式。

   物价部门 涨价要经多数业主同意

  据了解,2014年12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的《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中,放开了住宅小区停车服务价格,实际上长沙从2014年4月就已放开。

  “停车位租金上涨应经过业主委员会或业主的同意才能合法生效。”长沙县物价局相关负责人刘科长介绍, 2014年4月1日正式实施的《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决定停车收费,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停车服务管理方与入住业主参照本办法协商决定或在物业合同中约定。”

  按照规定,目前停车收费标准调整“只要物业和业主委员会协商一致,没有业委会的需要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就可以。” 记者了解到,目前,该小区因停车费调整引发的矛盾经过长沙县住房保障局、街道、社区、物业、开发商、业主等多方沟通协调已得到解决。

[编辑:王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