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法制办加强对常年、专项政府法律顾问合同备案工作

05.08.2016  12:06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精神,进一步规范常年、专项政府法律顾问的管理,市政府法制办按照《长沙市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积极推进常年、专项政府法律顾问合同备案制度,明确要求市政府工作部门自政府法律顾问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合同文本报市政府法制机构备案,截至目前,已对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园林局、市交通行政执法局、市征收办等10余家单位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法律顾问合同进行了备案。通过加强合同备案管理,能有效引领和推动全市各级政府和工作部门法律顾问制度的普遍建立和完善,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公众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法律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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