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新环保法实施 4家污染企业被立案1人被行政拘留
15.01.2015 11:41
本文来源: 湖南新闻网
湖南新闻网消息 据华声在线报道,新环保法已于本月起正式实施,1月14日,长沙市政府110社会联动工作办公室组织环保、工信、住建、公安、安监、城管、工商、农业等部门,在全市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11家企业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强制执行断电措施29家,立案查处4家,移送公安机关1家,取缔5家冶炼企业。
在雨花区黎圫街道,3家从事食品、冶炼行业的小作坊仍在使用燃煤锅炉。执法人员指出,3家企业均在长沙市规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未办理环保手续、无污染防治设施,生产的废气、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入大气、沟渠,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大。之前,环保部门已对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但企业未按要求停止生产并整改到位。执法组现场对3台锅炉进行强制拆除,并依法切断其生产供电。
在岳麓区,湖南经阁集团望城坡厂区的熔铸车间内,执法组向企业负责人宣读了《查封(暂扣)决定书》,拆除了主要设备燃气管道,并现场查封了熔铸炉。在西湖街道茶场村,依法向湘龙食品厂、蒙洛食品厂、邓新平洗涤房和廖景云洗涤房4家企业下达了《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并现场查封了邓新平洗涤房和景辉洗涤房的锅炉设备。
芙蓉区两处废旧塑料加工厂和两处洗涤非法排污,执法组现场调查取证,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经查实,朱某在此前被责令停止排污后,仍非法排污,环保部门现场将该案移送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经审查后对当事人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
当天,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508人次,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及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各类污染源进行执法检查,共检查企事业单位84家,下达环境监察执法文书62份。
本文来源: 湖南新闻网
15.01.2015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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