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黑诊所”,被取缔后玩“躲猫猫”

24.06.2016  18:06

  


6月22日晚,长沙县执法人员依法取缔泉塘街道小塘路社区一家“黑诊所”,并将诊所内的药品器械等收缴。 罗展 摄

 

  星沙时报/星沙新闻网6月24日讯(记者 罗展 通讯员 王毅佳 曲直)“黑诊所”往往藏在住户相对密集的深巷或隐蔽处,没有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擅自开展诊疗活动,轻则误导患者,编造莫须有的病情以获取经济利益;重则造成误诊,使患者病情加重,甚至威胁其生命安全。在长沙县泉塘街道小塘路社区,有这样一家“黑诊所”就变着法子和执法人员玩起“躲猫猫”,被取缔后又偷偷营业。6月22日晚,长沙县行政执法二分局联合泉塘派出所再次依法对该“黑诊所”进行取缔。

  22日晚9时,在小塘路社区E区12栋107号门面,诊所内一名妇女正坐在沙发上进行输液治疗,诊所负责人则在给一名男子测体温。执法人员走进店内,立即劝导这名男子离开。记者看到,该诊所内摆放了几张木沙发,还有一张治疗床,在显眼的位置找不到任何药品,条件极其简陋。随后,执法人员在一垃圾桶中找到了已使用过的注射器,并在治疗床底下、灶台上还有阁楼上的柜子中找到了多个品种的中西药品,其中大部分为感冒类药品。

  执法人员介绍,该“黑诊所”之前被行政处罚过2次,店主叫周诗元,常德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也没有医师资质,便擅自开展诊疗活动,属于典型的非法行医。执法人员当场收缴了所有药品和医疗器械,并在门口贴上公告。据介绍,在今年6月6日,执法人员就上门对该诊所依法进行了取缔。不久后,执法人员发现该诊所白天还是没有开门,但是到了晚上就偷偷开门给病人治疗,“就是担心她利用晚上我们不上班的时间又开门营业,所以我们近期安排人员在附近进行蹲点,果不其然,她到晚上就开门营业。期间,我们曾多次上门劝说,她都置之不理。”

  据介绍,根据《刑法》第336条的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而该诊所当事人已经被行政处罚两次,还再次非法行医,已经构成刑事犯罪。根据相关规定,对其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目前县行政执法二分局将案件移交至公安机关,对其作进一步调查。

[编辑:廖丹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