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中院:机关创建“省文明标兵单位”动员部署会召开

22.05.2018  13:10
  湖南法院网讯 5月18日,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对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壮晓阳出席会议并讲话。

  壮晓阳指出,文明创建工作是一项凝聚人心、激发斗志、增强素质、营造氛围、展示风貌的重要工程,是提高干警素质、提升工作成效、改进工作作风、建立和谐向上的内部关系的重要手段,是加强“五型”法院建设的重要载体,是推动法院整体工作上水平、上台阶的重要举措。全院干警要站在更好服务全市中心大局、更有效推动法院工作健康发展、更全面展示法院干警干事创业良好形象的高度,充分认识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勇于创新、扎实工作,为推进文明创建工作和审判执行工作上水平上台阶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壮晓阳要求,要按照省、市文明委的要求,紧紧围绕省级文明单位标兵标准,细化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坚持高标准、高要求,严抓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坚持“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切实增强创建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坚持全员参与,形成整体合力;加强宣传造势,营造浓厚氛围;注重统筹兼顾,创新活动载体;加强监督检查,强化目标考核,努力打造充满活力、增添动力、凝聚合力的机关文化,努力构建环境优美、文明有序、作风优良、规范高效、团结和谐的法院机关。

  会上,该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永祥宣读了《张家界市中院机关创建省级文明标兵单位实施方案》,副院长吴媛春宣读了《关于成立省级文明标兵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各部门负责人分别向壮晓阳院长递交了创建省级文明标兵单位责任状,院机关部门负责人代表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

  近年来,张家界中院按照省、市文明委的要求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以文明创建为统揽,以提升法院工作水平和法院形象为根本,借市法院机关搬入新院新楼之机,统筹推进法院各项工作,切实加强干警思想道德建设,不断深化精神文明创建,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绩。2016年,被湖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2017年通过复检验收,继续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来源: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白里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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