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长沙段水质优于国家一类标准 86家环境不良企业上黑榜
去年以来,我省57人涉嫌环境污染罪被诉 86家企业上环境信用黑榜
湘江长沙段水质优于国家一类标准
■三湘都市报记者 李国平
6月5日是第45个世界环境日。6月3日,省政府新闻办在长沙召开新闻发布会,省环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谢立发布了去年以来全省共同打击环境犯罪和我省2015年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结果。
据悉,自2015年1月1日新修订《环保法》颁布以来,全省57人涉嫌环境污染罪被起诉;86家企业被评环境不良企业,4家企业信用等级下降。根据省环保厅5月18日进行的湘江水质检测,湘江长沙段下游的汞、铅、隔、砷、铬五种重金属含量均远远优于国家规定一类水质标准。
全省饮用水源地
96.6%达标
“饮用水安全涉及到千家万户,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谢立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按照国家最新颁布的109项水质检测标准,全省30个集中饮用水源地,除资江流域一处饮用水源地因锑超标0.2倍外,其他29个集中饮用水源地完全达标。目前全省集中饮用水源地的达标率为96.6%。
据悉,5月18日,省环保厅在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坝前对湘江水质进行了一次严格检测。结果显示,汞、铅、隔、砷、铬五种重金属含量的浓度都比国家颁布的一类水质还低一个数量级。“比如砷的一类水质标准是0.1,而我们检测的结果是0.01,我可以负责任地宣布,湘江的水是放心水,大家可以放心饮用。”谢立说。
57人涉嫌环境污染罪
被起诉
谢立代表省环保厅发布了去年以来全省共同打击环境犯罪的情况。数据显示,自2015年1月1日新修订《环保法》颁布以来至今年4月底,全省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共实施限产停产402起,查封扣押94起,按日计罚6起,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50起,实施行政拘留126人次,办理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3起,起诉57人。
为加大打击环境犯罪力度,2015年省政府和省直相关部门完善了环境执法机制体制建设,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的意见》等指导性文件。同时,继去年“六·五”环境日发布一批环境违法典型案件后,今年“六·五”环境日我省再次公布了15个典型环境违法案件。
86家企业上黑榜
4企业信用降级
我省2012年首次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今年,省环保厅继续组织开展了全省2015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评价范围包括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上市公司、日常环境监管中发现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共1435家。
根据2015年度各企业环境行为信息,今年共评定环境诚信企业30家、环境合格企业964家、环境风险企业140家、环境不良企业86家。其中,常德中联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沅江市金太阳纸业有限公司、靖州金大地水泥有限公司和东安舜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信用等级下调为“环境风险”。
据悉,今年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将继续纳入信用评价体系,作为开展企业整体信用评级、绿色信贷、上市核查、再融资申请核定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环保连线
我省设专门化法庭“治”污
华声在线6月3日讯 今天上午,省高院召开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座谈会暨湖南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揭牌仪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柯敏、省高院院长康为民为省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揭牌。
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庆富介绍,在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成立前,湖南法院环境资源案件分散在不同审判业务部门办理。今年1月,省编办批复同意省高院民三庭加挂环境资源庭牌子,我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迈上专门化、专业化新台阶。王柯敏、康为民共同为湖南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揭牌。
会上,湖南高院发布了《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 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意见》,以指导全省法院统筹推进专门化审判机构建设、专门化工作机制建设,狠抓案件归口审理和执法办案,推动环境资源审判迈上新台阶。
座谈会公布了一批湖南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此外,今后我省还将设立湘江、洞庭湖等跨行政区域的环境资源法庭。
■三湘都市报记者 虢灿 通讯员 文闻 曾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