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寄养今施新规 流浪儿纳入寄养范围
11月23日,智桂香和曹新利夫妻与寄养家中的孩子一起玩耍。12月1日起,新出台的《家庭寄养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图/潇湘晨报记者 陈正
红网长沙12月1日讯(滚动新闻记者 周帙恒)当前社会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使不少孩子成为孤儿或者流浪儿,在他们寻爱的道路上,一些孩子被爱心家庭收养;而还有一些,仍在福利院等待。家庭,始终是儿童最好的生活环境,因此在没有被收养或者不可能被收养的情况下,家庭寄养是孩子们利益最大化的重要方式。
今年7岁的蓝平(化名)长得漂亮又嘴甜,看上去和一般的小学生没什么区别。然而,小小年纪的她已经辗转多个“家”:长沙市救助管理站(以下简称救助站)、长沙市第一社会福利院(以下简称福利院)、爱心寄养家庭……
2008年3月,蓝平的妈妈被好心人送到救助站,随后她在医院里产下蓝平。由于蓝平的妈妈患有精神方面的疾病,没有监护能力,为了能让蓝平得到更好的照顾,刚出生不久的蓝平被救助站送至长沙市第一社会福利院。
在福利院里,不少孩子都身有残疾。因此健康的蓝平成了孩子王,平常几乎所有的小朋友都围着蓝平转。
和弃婴不同,蓝平有自己的妈妈,因此她无法被人收养。为了让身体健康的蓝平日常生活也能和正常孩子一样有家庭的氛围,2009年福利院为1岁的蓝平物色了一个爱心家庭将其寄养。今年8月底,到了上小学年龄的蓝平才又回到福利院生活。
和蓝平一样来自救助站且由福利院代为监护的儿童,先后有3人,其中1人被家人带回,而另一个小姑娘和蓝平一样,也由于母亲身患精神病,成为了在福利院长大的孩子。
根据现行政策,在救助站,不满7岁的幼童或14岁以下暂无法查找地址且有智力障碍的未成年人,会被安置到福利院,福利院再根据孩子的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家庭寄养。12月1日起实施的新的《家庭寄养管理办法》中明确像蓝平这样的孩子,直接在救助站就可以被实施家庭寄养救助。
寄养是一种并不建立正式亲子关系的养育方式,孩子监护权还在福利院,而收养儿童的监护人则是其养父母。
根据相关规定,民政部门为寄养家庭提供寄养儿童生活、医疗、康复等费用,一般每个月1000元左右。一旦寄养儿童被依法收养,被亲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认领,或者因就医、就学等特殊原因,家庭寄养关系就将解除。
政策解读 流浪儿纳入家庭寄养救助范围
12月1日起,民政部出台的《家庭寄养管理办法》(下称新《办法》)正式施行。相比于2003年制定的《家庭寄养管理暂行办法》,新《办法》将流浪乞讨等生活无着的儿童纳入了寄养儿童范围,同时提高寄养家庭的准入门槛。
新《办法》第三十五条明确:对流浪乞讨等生活无着未成年人承担临时监护责任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开展家庭寄养,参照本办法执行。长沙市民政部门相关负责人对此的解读是:首先,流浪乞讨儿童被纳入可家庭寄养范围;其次,救助管理站可以直接帮助孩子实施家庭寄养救助。
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负责人介绍说,目前针对救助站开展未成年人家庭寄养的工作细则还在研究当中。细则出台后,一旦有适合的流浪未成年人,民政部门将启动这一工作。
“一切都是从孩子利益出发,新《办法》明显倾向孩子。”湖南省民政厅收养中心主任张颖说,新《办法》细化了寄养程序,并规定每个寄养家庭寄养儿童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且该家庭无未满6周岁的儿童,使寄养儿童受到更好的照顾。新《办法》还多了一些人性化的提法,比如“尊重寄养儿童人格尊严”,“培养寄养儿童健康的心理素质”等新提法,都是为了让寄养孩子身心得到更全面的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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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给福利院的残疾孩子一个温馨的家庭生活环境,让他们找回母爱父爱,健康成长,本报联合长沙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向社会发起爱心家庭的招募。如果您自愿从事公益事业,有爱心和耐心照顾残疾孩子,符合申请条件,即可拨打本报热线96360留下联系方式。
如果不符合寄养条件,也可以通过捐款捐物的形式,为孤残儿童献上一片爱心。
【捐款】
开户行:建行神农支行
户名:长沙市第一社会福利院
账号:43001764061050001619
【捐物】
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331号长沙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幸福楼一楼社工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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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种家庭符合寄养申请的条件
1.居住条件:有长沙市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寄养儿童入住后,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当地人均居住水平。
2.经济条件:有稳定经济收入,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在当地处于中等水平以上。
3.健康条件:家庭成员未患有传染病或精神疾病,以及其他不利于寄养儿童抚育、成长的疾病。
4.品行条件:家庭成员无犯罪记录,无不良生活嗜好,关系和睦,与邻里关系融洽。
5.主要家长:年龄在30至55周岁,身体健康,具有照料儿童的能力、经验,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6.优先对象:具有社会工作、医疗康复、心理健康、文化教育等专业知识的家庭和自愿无偿奉献爱心的家庭;具备医疗、特殊教育、康复训练条件社区中的家庭。